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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全肇責,在和解前可以先修車嗎?

curstw
樓主
我就沒有保險啊!誰規定每個人都要保的?我因車損導致延伸的B是什麼理由要自己cover?什麼神邏輯?
2024-06-25 20:22




喵的 遊戲規則就是"代步車" 就是需要你自己的第三責任險 去出險 然後出險的保費漲 會漲在對方的費用上 跟你自己的費用完全沒關係

遊戲規則就是這樣!! 你要堅持自己不用拿任何費用 那這個就是鬼打牆了 你乖乖下去吧 別在這討嘴砲 真的....

人家飲料店就是自備杯子折5元 你自己不帶杯子 還硬要拿飲料店的杯子 然後還要討5元的折價 這合理嗎 遊戲規則就很明白

要怎麼講你才聽得懂 不然你就去想辦法 去改變這整個保險界的遊戲規則


最後勸你一句 趕快修車 然後拿單據給對方保險理賠 然後這幾天 騎機車去當你的業務 就搞定了 沒有甚麼業務一定要開車的 有 也是自己的虛榮心 不開車就不能當業務 你這業務能力是真的很差 如果客人只看業務開甚麼車來談生意 這種人也不用交易了 虛有其表 呵呵~ 呸~
Markdavis

鴕鳥心態的恐龍;簡稱鴕龍;事主既不是車主,該車又非登記營業車種;鴕龍結論卻是,對方保險不支付營業損失;真的好聰明喔😂然後黑名單別人🤣

2024-06-26 7:55
MIDAP

我看了這串文就叫保險業務來家裡幫我太太的機車加保車體險了,就是怕萬一出了車禍碰到的是樓主這種人。 一年六千多真的不算貴!

2024-06-26 20:53
睏寶寶寶 wrote:
支持樓主去告 加油 支持樓主80年別修車 80年都租車 跟另一個恐龍酸民一起去討賠償 我看法官會不會判賠給你 呵呵


別這樣,我都改變 “立場”了,改支持樓主立刻提告。就想看看那些回應是否只是光說不練。

要給樓主正面回應,他才會去做。實踐才是真理,不去做,那就只是來討拍,一點意思也沒有。
Markdavis

加分;網友苦口婆心;學習不能等🤣

2024-06-26 7:56
我是支持樓主提告,這是你的權益,捍衛自己權利是很好的事
但上法院就一定會算零件折舊
司法院有折舊公式可以自己算https://gdgt.judicial.gov.tw/judtool/wkc/GDGT02.htm

假設你10年車,車價80萬你上法院殘值就是133,333元(這是財損賠償的天花板)
零件折舊一樣算法1000元價值的零件,因為你使用10年殘值剩下167元
上法院修復換新零件,保險只要賠你167元殘值,不是1000元,差價你要自己承擔
(工資沒折舊問題不用擔心)
因為你已經用了10年,這十年的折舊本來就是你該吸收
(上法院你就是該認同折舊,認同法律,遵從法律,不是說他沒撞我根本不用修這種言論,法律就是有折舊)
這是今天對方全責情況下,若雙方都有肇責還要167元依肇責分配歐
不上法院,保險修復通常不會談到折舊問題
所以自己好好想想上法院討代步車費真的值得嗎?


今天你沒保險,所以才會有需要等對方保險同意才能修車的說法
因為對方保險不認帳,你先修車還是要自己先付,再上法院搏鬥
所以很多修車廠會看到待修車丟在外面蓋帆布

若是你有保險,你就可以直接修車不須對方同意,你的保險公司會代付修車費
然後會替你跟對方討錢,你只要在家翹腳等修好車
所以大家會強調保險重要性,遇到一次就值得了
保險也不用多,老車保限額10萬財損,一年幾千元而已,保險就會替你東奔西跑了
像你還是業務,如果你日進斗金,那些處理車禍的時間就浪費你多少時間金錢了
當然你喜歡親力親為也是很好
Markdavis

同時,再輔以特定恐龍網友,持續灌輸,「借用」形同「持有/擁有」的超法學觀念;交友,哪怕是網友,不可不慎🤣🤣

2024-06-26 10:07
omniyeh

支持樓主正義,誰說一定要保險 ? 有理走遍天下,法官會主持公道。判決書下來,法院強制執行,立馬查封,限制移轉肇事者資產,然後進行拍賣程序。償還受害者所有的支出與花費。相信樓主會贏的。

2024-06-26 10:50
caoq wrote:
我是支持樓主提告,這是你的權益,捍衛自己權利是很好的事
但上法院就一定會算零件折舊
司法院有折舊公式可以自己算https://gdgt.judicial.gov.tw/judtool/wkc/GDGT02.htm


請不要再質疑樓主了,樓主正義,大家應該加強他的決心與勇氣,讓他去進行訴訟。

大家要開始改變立場了,要支持樓主死磕到底,怎能讓肇事者逍遙下去。繳個一點點保險費是有多了不起,就可以不出來面,不接電話,不負責嗎 ? 這欺負人吶 ?。沒讓肇事者付出沉重的代價,這世界還有公理正義可言 ?

只要肇事者不給代步車費,就是不和解,不修車,繼續累積租車費,持續將帳單影印,存證信函寄給肇事者。肇事者幾天內不出面解決,馬上遞狀民事庭提告。訴狀先準備好,看來一場法律正義之戰要展開了,記得要幫樓主加油,不是幫樓主洩氣

如果不幸碰到不能主持正義的恐龍法官,之後還可以連法官一起告。
Markdavis wrote:
加分;行車在外,保險是不可輕忽的一環


懇請改變立場,支持樓主。樓主正義,是誰說一定要保險 ? 沒這回事。

有理走遍天下,法官會主持公道。判決書下來,法院強制執行,立馬查封,限制移轉肇事者資產,然後進行拍賣程序。償還受害者所有的支出與花費。

相信樓主會贏的。
Markdavis

加分;法律本應照顧無車不可之業務執行者,汽車保險非常規所須;盼請大法官釋憲,舉凡朝夕相處,不論口頭租借或是契約成立;使用者視同權利義務主張者;

2024-06-26 11:40
Markdavis

本樓事主,個人支持,走上法院,才能伸張正義;保險確實不重要,因為一個負責任的駕駛員,終將確保零肇責之用車行為;網友們應奉為榜樣!

2024-06-26 11:44
帶髮修行 wrote:
問一下,30天代步車險一年保費不到900元...(恕刪)

新安東京海上

丙式,表示只有車對車的車禍才能生效,
他們新竹是與匯豐租車合作,
去匯豐租車取車,保險公司會去買單.
不過,匯豐表示,限制只能租國產車.我是租OUTLANDER.
Markdavis

加分;但,事主與恐龍大法官網友,表示,借來的車發生事故,零肇責,應由肇事方負責租車費用;根本不需要代步車險;為何要浪費800元;太貴了!!!!

2024-06-26 14:17
睏寶寶寶

沒用 樓主會回你 誰規定保險一定要保....................

2024-06-26 15:37
jackie07 wrote:
新安東京海上

丙式,表示只有車對車的車禍才能生效,
他們新竹是與匯豐租車合作,
去匯豐租車取車,保險公司會去買單.
不過,匯豐表示,限制只能租國產車.我是租OUTLANDER.


一個正常,沒有錯的人,有需要去買保險嗎 ? 法律正義就應該幫他討回公道了。只有犯錯的人才躲到保險後面,還拒不出面,令人氣憤。

這時候大家應該發揮正義感,集氣聲援樓主馬上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肇事者賠償一切代步車費用損失。這種事情法官若不能主持正義,不解決,未來甚或要上到大法官釋憲。
細思極恐阿~~!!!!

今天好險樓主是被撞的 對方100% 還有保險可以賠....

今天如果是樓主 以樓主的觀念 (( 誰說保險一定要保的)) 又加上車子是借來的

這如果沒保險 又撞到別人 不曉得樓主的發文標題 會不會寫 【本人全肇責.要怎樣0賠償和解】~~~

想想我就很害怕 改天如果對方撞我們 對方兩手一攤 沒保險 人肉鹹鹹~ 都不曉得怎麼辦
睏寶寶寶 wrote:
細思極恐阿~~!!!!


沒發生的事,大家就不要妄加猜測了。

現在是要看這場正義大戲要怎麼走下去,沒讓肇事者獲得教訓,拿出錢來,賠償所有租車損失,那天下還有公理正義可言嗎 ?

要下定決心,告到底。不要搞到最後,光說不練,或是雷聲大雨點小,多沒意思啊 !
Markdavis

恐龍大法官網友,都沒有協助本樓事主;不過沒關係,事主租著心儀的車車,奔走業務,肇事方會全額給付,沒問題的!!

2024-06-27 9:56
curstw wrote:
老姊有多一部約10多...(恕刪)

就算是老車,也是要保險的
不要每次真的出事才後悔沒花那一點錢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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