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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媽媽好可憐,停車一直被檢舉。

Snoopy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5條-第2項

接送未滿七歲之兒童、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


刑法第214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

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誰檢舉的,告下去就知道了。


法規是講臨時停車,但你得先把車子停在"可以臨時停車"的地方喔!不是所有地方都可以臨時停車。
而且,你的臨時停車也要把車子停好,不能違反其他交通法規或是影響其他用路人的權益......例如把車子停的太出來,佔用汽車道或機車道,影響交通秩序。
john0002 wrote:
個案1:停小學校門口...(恕刪)


感覺上好像日本人都不生小孩一樣
人家怎麼都沒有這種困擾
台灣才是生育率最低的國家

在國外違規被抓到說一堆
警察只會說一句"that's your problem !!"
管你是州長還是國會議員都一樣
strayvet

日本的小孩會走路...[冷笑]

2023-10-31 20:34
不要生+1

鬼島甚麼都亂七八糟,從道路規劃到法規,跟日本天差地遠,真的是次等國家,不要生小孩害他又勞煩自己.

有時候會幻想,如果當初繼續給日本統治,台灣現在會有多好?

應該很難比現在還差了吧
彩 雲 間

你愛日本自己可以移民去日本住,不要把其他人拖下水。日本這種國家也有人要。

2023-10-31 21:14
197414

給中國統治,交通大好

2023-11-05 8:15
爸爸怎麼比都比媽媽可憐
台灣鯛真可憐,違規一直被檢舉
還好有在賺錢,才能繳罰單
不怕不怕…

違停被檢舉,就認了吧~
跟超速一樣,都是出自於自身的行為意識,沒有人強迫。
否則,可以走路、腳踏車、公車、計程車接送,絕對不會收到罰單。
Jefferson0527 wrote:
還好有在賺錢,才能繳...(恕刪)


其實不要生就省下養育的錢還有因此被開罰單的錢,感謝政府一直努力不懈的降低生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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