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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三遊覽車事故影片來了 | 更新,判決出爐

這也是一個遊覽車垃圾
很讓人難過的事件。

我已經很多年不參加這種搭遊覽車的員旅。

只會偶爾參加自己開車前往的家庭日活動。
我只知道未來更多VIOS Altis會擠進超車道龜速
jxv wrote:
遊覽車駕駛人8年內被...(恕刪)

公司要負很大的責任
這種人怎麼還繼續用?
這接近幫助犯的意思吧
jiahsien wrote:
不管大直案還是這個車禍都一樣,為何總是回到"政府必須去監管我們",我們做錯事情就是政府監管不周?!

人有這麼不要臉犯賤嗎?做好該做的有這麼難嗎?


對某些人來說的確是很有難度......
竹科「耀群」員旅國3車禍釀4死22傷 遊覽車駕駛判3年6月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1輛滿載新竹耀群科技員工及家屬的遊覽車,2023年10月21日行經國道3號雲林斗六南向路段時擦撞小客車,造成4死22傷慘劇。64歲的遊覽車駕駛陳文貴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雲林地院審理後認定陳男當時時速130公里,不但超速且任意及驟然變換車道又沒有使用方向燈並保持安全距離,釀成車禍顯然具有過失,今天(30日)依過失致死罪將他判刑3年6月。可上訴。

這輛滿載約40名新竹耀群科技員工及眷屬的遊覽車,去年10月21日上午從新竹出發前往雲林劍湖山旅遊,上午9時許行經行經國道3號雲林斗六南向約264公里處,因變換車道不當,與一輛轎車發生碰撞,造成轎車駕駛陳姓男子(52歲)、乘客江羅姓女子(61歲)、遊覽車乘客朱姓女子(37歲)及其兒子賴姓男童(11歲)等4人死亡,另有22人受傷。

雲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遊覽車當時時速為130公里左右,已逾國道3號最高限速110公里,駕駛陳文貴不但超速,還任意及驟然變換車道,又沒有使用方向燈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導致發生車禍,造成被害人4人死亡,顯然具有過失,依過失致死罪將他起訴。

陳文貴坦承犯行,法官考量他駕車前一天睡眠並不充分,有睡眠不足、精神不濟及恍惚的情形,更應該謹慎駕駛,甚至拒絕駕駛,但陳男仍執意出勤,造成重大危害,且未能與死者朱姓母子家屬達成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將他判刑3年6月。可上訴。




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40530/62E817A0C96DF2B8F8E4067D9E5B32A0
Bookwarm

可上訴! 想要司機進去關 慢慢等吧

2024-05-31 13:54
jxv wrote:
竹科「耀群」員旅國3...(恕刪)


是我比較機掰嗎?
我怎麼覺得3年6個月太短?!
jxv wrote:
竹科「耀群」員旅國3車禍釀4死22傷 遊覽車駕駛判3年6月


台灣的諸多罪犯放心了
法律和法官都是佛心來著

4死22傷 只判3年半
大概關2年不到就假釋出獄了

一條人命只值半年..........
不曉得遊覽車公司和司機會賠多少?
ace ventura

新聞說是沒和解(不賠半毛錢的意思) 所以可能要坐牢

2024-05-31 15:56
去阿里山看海

慣性違規的,不是錢多不怕賠,不然就是覺得自己爛命一條沒在帕

2024-05-3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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