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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舉魔人檢舉,我都跟法院盧到把對方找出來

一個違規,一個檢舉,天經地義,只是檢舉人由警察變成達人,違規者就不樂意了。

原本是警察該做的事,偷懶放給民眾檢舉,被噹了收回權力,交通變亂又說人力不夠,反正交通亂源就是政府怠惰與台灣鯛橫行。

哪天被檢舉去圍毆達人,那達人是瘋子,拿刀亂砍,又上頭條,冤冤相報何時了,一切的一切,你不要違規就好了。
浪人48 wrote:
我都跟法院盧到把對方找出來


大大真的上過法院嗎? 沒讓你講話 你是不能開口的, 還盧咧~~~
zzziippp

他看電影腦補內容跟劇情的吧?唬爛居多

2023-07-25 14:45
偶爾出聲

看電影抒發心情而已,在法院上要是沒得到允許一直插話,惹得法官不爽是會被請出去的,更別說順樓主的意傳喚檢舉人(其實也只會叫舉發單位派個人出面而已)

2023-07-25 17:27
看到有人崩潰成這樣 是非法理不分

我就決定要繼續檢舉更多違規仔了
樓主你這樣有比較開心嗎?
不要違規不就沒有那樣多....
呵,你最好是這樣
浪人48 wrote:
雖然沒差這點錢,但是...(恕刪)

這個發文很奇妙
讓人矛盾
浪人48 wrote:
咁安捏(恕刪)


你漏了一個,檢舉魔人可是有法院認證的名詞喔


真是的
限縮檢舉就已經讓牠們傷心欲絕
現在還要把牠們從鼠窩中翻出來
sony0217 wrote:
真是的限縮檢舉就已經...(恕刪)
建議政府如果要檢舉的必須具名,讓被檢舉人知道,這些人明明自己見不得人,還罵別人孬種,笑死狼
浪人48 wrote:
建議政府如果要檢舉的...(恕刪)

現在檢舉都是具名,還要填身分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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