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wnboyed wrote:哪個角度在A柱都是死...(恕刪) https://www.facebook.com/cheapAOE/posts/pfbid02GBi2kY5tsUx1mjR1kTCGaSc5SZ4z5UR9cDR5bYnrmWwkZWzVVQuoAxLv3eas3i9zl希望可以改變你的想法, 每次看到回文有這麼多讓人驚掉下巴的言論,難怪台灣交通不會進步。可撥可憐
MT-10 wrote:更王國材歉疚:全台速...(恕刪) 我在幾個月前就一直說台灣"道路工程"有問題,說交通部官員真好當還被人吐嘲罵錯單位,現在只是慢慢把問題顯現出來而已....(例如:一昧擴大人行道變相變成機車違規道等等...)接下來"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應該要大檢討了,不合時宜的法規該修法了...(例如:路口"車輛導引線"只有法條敘述,卻無違規的處罰條例...)
日本做到的事情,是駕駛在任何情況下只要斑馬線有人,速度一定是降到最低,甚至遠遠的就停住。這個案件的肇事駕駛到了路口,看起來是完全沒有在路口減速,也沒有停下來確認斑馬線附近有沒有人,只想趕快通過,道路設計只是佔非常小的比例。今天即使這個路口的人行道退縮了兩公尺,以肇事駕駛的時速,兩公尺就可以完全反應過來並且停住車輛嗎?我是覺得不可能。
不想對自己違規行為負責最好的方式就是推給"道路設計"交通法規寫得很清楚路口要減速、禮讓行人、禮讓直行車道、路口淨空有認真做到這些動作, 根本不會發生事故關交通設計甚麼鳥交通規劃再好, 不遵守道路安全規則一切都是空談就算頭上清清楚楚的紅燈還不是一堆紅燈右轉明明白白的雙黃線一堆機車逆向超車改善交通標誌號誌標線你真的以為能解決台灣交通事故率和問題嗎?別天真了民意代表要的是網路聲量政府官員要的是工程的回扣沒有一個真的想解決問題要解決今天交通問題很簡單違規停車3000元台幣加強執法就解決了連違停都要罰3000元誰還敢闖紅燈、逆向、不禮讓行人?
在台灣不知道為何很多人的心總是充滿「煩躁」與「不耐」,以致於不論開車或是做事都是先做再說,而非先停再說。說真的,行人與車輛燈號分開後,就算每個路口會多二到五分鐘,一段行程會多半小時甚至以上,但那又如何,真的有這麼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