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大膽的想法假設今天我們以獎勵代替懲罰甚至可以做到約束從而達到教育駕駛人的目的會不會比較好呢?以下是我的想法:初次考駕照跟現行方式一樣但考題需要再整理過之後每一or兩年需要回去“教育訓練“施“優良駕駛”獎勵方案一年內違點數規少於兩點之駕駛人則為優良駕駛,可不必回教育訓練考“職業駕駛”必須符合優良駕駛資格又或是優良駕駛加油可以折0.xx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