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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線依最高限速行駛其實很不合理

mineq wrote:
內線順暢情況下須以最...(恕刪)


內線車道事實是「超車道」。

後車要超車如果你的安全範圍內可以讓出車道,給人好過自己也好過不是很好嗎?

至於超不超速是他們自己要去承擔的風險後果責任。因為我們「無權」干涉別人的超速行為,這是國道警察才有的「公權力」。事實上民眾沒有權力去干涉他人的違法行為。

我個人是內線道超車後回到原車道,儘量讓那些想要增加國家收入的人奉獻政府財政收入,或是真的私人因素需要超速,或是救護車可以一路順暢的方便,至於塞車情況下就另當別論。

其實超速罰單是一種行政罰,也是可以理解成是一種「費用」。

開車上路如果大家都可以互相讓對方好走,其實也是讓自己好走,我一個人無法改變台灣的交通環境,但是我儘量做好自己。

希望大家可以理性討論,謝謝大家!
huang635555

就是因為公權力不彰,龜速,超速,車間距離,都抓太少,所以才有民眾不爽。

2022-11-14 9:43
你們講再多也沒有用啦,就算通通都是【只能當超車道】不能當【快車道】的一方是正確的,
沒有罰則就代表主管機關允許,大多人還是會依法定限速以上開在內車道。

你們噴再多有用嗎??

不爽還是只能跟前面你認為的龜車火拚啊,你逼的前車不爽,下來個硬的請你吃慶記你就爽了???
還是遇到個軟的當下不跟你怎樣,回家檢舉你逼車你比較爽??

開車互相是雙向的,明白嗎??你繞過會死嗎?
一黃狗一

定速開中線 高速開內線 互不干擾 有問題嗎?

2022-11-14 2:12
herblee

明明就有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超過,有安全距離,駛入原行路線〉違反規則當然有罰則,處罰條例33-1-3:未依(超車道)規定行駛(內側)車道! 不執法當成沒有法?

2022-11-14 13:36
mineq wrote:
我個人是內線道超車後回到原車道


如果中線每100公尺一台車你也會切回中線嗎
mineq wrote:
內線車道事實是「超車...(恕刪)




好可怕
不知道講一千次之後
會不會有人還是不知?


Roc的法規規定
是超車道,同時也可以用最高速限開著

法院判決書
還說
可以持續開
無庸回中線
herblee

SHCC:我國為大陸法系,法官應嚴格依據法律條文!這並不是herblee的論述,是法律授權,白紙黑字寫了,其車道之使用,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看錯法條才會去看但書(無設置者)

2022-11-14 13:45
edgar!!!
edgar!!! 樓主

是超車道,但因為行駛最高速,理應後車不會有超車行為,因為不允許超速...這就是現況

2022-11-14 22:47
breeze01 wrote:
法院判決書還說可以持續開無庸回中線


持續比中線快,還回中線幹麼
參加換車道比賽嗎?
herblee wrote:
Herblee寫的很多,..(恕刪)




這是一個在內道開96公里被開紅單的人去申訴。
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的判決書。







持續,無庸
這四個字,你看了會happy一點嗎?





另一案之判決書,一樣是內道速度不足,想要上訴。






看上面阿,
法官只說 : 要開就開110。
法官並沒有說 : 你開進去一下下就好喔,要記得開回去中線。

如果開內道之後沒回到中線是違法,網友阿,這是判決書不是寫好玩的,法官一定會將此人的違規樣態窮盡寫出的呀。












實務上就是 : 
警察的違規事實不會寫"持續開內道",法官也不會講"持續開內道"違法。

因為持續開在內道,,這行為本身不違法;速度過低或太高,才違法




這樣,夠各位理解了嗎?




結論01:就法論法 : 只要用最高速限,可以一直開內道,這是合法的。

結論02:如果討論的不是法規,而是如何使用較符合您的期待。或政府交通單位的建議勸說----->各位如何講,我都沒有意見。


breeze01

給herblee,迷因出現。:)

2022-11-14 19:24
Kelly920925

劃重點:1. 內側為超車道 2.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 情況下" 方得....怎breeze01大大 不懂中文字意? ~~~~下雨天留客天天留我不留~~~逗點自己標註外 還直接略去主旨重點!

2022-11-15 19:25
mike0608 wrote:
沒超車行為就不要使用超車道才是正解


那為什麼塞車回堵時不是要超車為什麼大家還是會開超車道呢?
大家到底要在這話題互嘴多久?
我自己很常開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
車的里程8成以上都是開在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
很多人都說超速與龜速
這兩種人確實都有一定的比例
你說人家龜速,對方說他用最高限速開在內道,你超車就是超速
你說人家超速,人家說你龜速占用內車道,要飆車還要說人家龜速
法規就是這樣規定
內線就是超車道,但是又可以依照高最限速行駛
而中間最關鍵的地方就是速限的判斷依據
22樓與116樓的兩位大大已經將公文都很明確地找給大家看了
是不是沒有按照最高限速被開單
是不是超速會被開單
有違規就請檢舉
還是你不敢檢舉?因為你知道你超車就是超速?
還是你不敢檢舉?因為你知道你檢舉就被發現自己沒有用最高速限?
還是知道根本檢舉不會成功?
有打過官司的人或是申訴的人就知道
只講求實際證據,不採納"個人主觀"認定的龜速與超速

大家就轉個念吧
在高速公路上想要悠悠哉哉地開車是不太可能的
你想好好維持的固定速度在固定線道開車不可能的
你要說內線是超車道,你遇上大塞車我看你會不會從內線退回中線?
在外與中線道就算開道120了,還是會被大貨車逼車
在內線就算開道120甚至以上了,還是會被一般車逼車
基本上我根本沒有在管中線或內線車道是不是超車道了
反正前方有車就是換車道超車而已
edgar!!!
edgar!!! 樓主

其實你各位都在歪主題,明明開板要討論法規,怎麼都在都討論怎麼開車,這些不都討論到爛了嗎? 要聊這個我幹嘛還發這篇文

2022-11-14 22:49
就算內線開到「最高速限」,事實也不只有內線才可以開到「最高速限」。

後車要超車,如果「不塞車」情況下有「安全範圍」可以變換車道,讓一下又有什麼關係呢?

「超車道」事實上就是要讓大家超車不是嗎?

「超車道」可以同時當作是「車道」是有「優先順序」不是嗎?

根據「交通情況」下變通不是嗎?如果不塞車情況下又有「安全範圍」可以讓出車道,內線「超車」優先順序高於「車道」不是嗎?

很多百貨公司電梯都有說明「優先」給行動不便者、老人、嬰兒推車的人使用,但是往往電梯開門看到有人推嬰兒車,會讓的人有幾個?

捷運的博愛座「優先」給行動不便者使用,正常人也是可以坐不是嗎?

綜上所述,內線為「超車道」不就是說明他的超車「路權」大於「其他車道」不是嗎?

不然他為什麼叫「超車道」?

你讓我好走,我讓你好走,這樣不好嗎?

只能說法律只能約束一個人的「行為」,沒辦法約束一個人的「道德觀念」。

在台灣開車最覺得不習慣的是,一打方向燈後車從遠處加速貼近,台灣最美的風景不是人嗎?
一黃狗一

笑死 他們會說你幹嘛不繞一下

2022-11-14 9:23
一黃狗一

定速的卡在內線的覺得遠遠大於會逼車的人數 通常高速的都會自己繞過去 可是定速內線的幾乎不會讓

2022-11-14 9:41
edgar!!! wrote:
先聲明不是鼓勵龜內線...(恕刪)


問樓主一個問題

你認為

中線要開多少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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