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dav24 wrote:
其實北捷搭電扶梯。大家都會讓左側讓趕時間的人走。這是很好的示範 很棒 大家互相嘛
我覺得台灣人一定辦到到。不會比德國人差
但為什麼在高速公路就辦不到?真的不合理
心理學家有做過研究, 人跟人走到路上, 由於是直接面對面, 人較容易與對方互動, 因此多半會給予對方尊重。 所以有人說聲 「借過」多數人也都會移動一下給予他人方便
但是坐在車上就不一樣, 車, 可以視為他的「堡壘」, 他的「領地」. 他在車內就宛如待在他們領地內, 此刻他是偉大的, 是這個領地的主人, 需要被尊重的, 想像一下自己是一船之長, 飛機的機長, 此刻他就是老大。 他可以待在車內空間不與人互動, 專心做他自己的事情, 也就不需要專注他人, 也不需要給予他人尊重。 尤其台灣人非常愛用很黑的隔熱紙建立他們堡壘的隱私, 其實就是不願意與外界進行溝通或是互動的表現。
因此一個人走在路上, 由於缺乏屏障, 缺乏保護, 他必須強迫自己去與他人互動. 但是坐在車內, 進入自己的堡壘後, 那個人就無須去與他人互動, 簡單說, 「管你去死啦」
至於為何他們被後車閃燈, 按喇叭, 甚至要被超越會如此憤怒勒?
他們覺得「堡壘」被侵犯, 產生不爽, 認為他們最大, 有侵犯行為的人都是違規 同時是對他們「老大身分」的不尊重, 所以他要給 提醒的人一些 「教訓」
教訓當然就是 繼續卡在內車道阻礙後方車輛, 甚至設法與中線車輛並排, 阻礙後方車輛超越. 當然啦, 他們還會借用瑕疵的法律 (製造自己是被逼車的弱勢一方)來教訓一下提醒的後車
以最高速限行駛的車輛要不要讓道的解釋,自己點進去看看吧
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是否應禮讓後方超速車?
綜上,#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如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本局將嚴加取締此等惡意逼車行為
這樣了解了嗎?? 還需要爭執嗎??
拜託去看法條問主管機關好嗎
別再自己幻想法律規定是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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