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liang wrote:
除非重機闖紅燈,不然(恕刪)
速限60 , 重機少說也120
這會導致 習慣市區車流速度的駕駛 無從判斷預知這台嚴重超速重機的行徑時間
簡單的比喻
轉彎車已讓一台直行車並判斷第二台直行車距離15個車身以上
屬"安全距離"
這安全距離卻會因為 嚴重超速 , 讓一般人待轉 , 常理預估5秒後直行車才會交錯 ,
卻因為超速X2倍速限 變成轉彎中交錯撞擊 ~
這時候就會變成 前面幾個網友提供的判例 直行車超速爲肇事主因
人家法院文都給你了 自己好好研究 別一直腦補直行車天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