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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山路區間測速惹民怨!新北警公布成效網:騎腳踏車都超過30

vicence wrote:
反正有正常腦袋的大眾都反彈


那請問一下,怎樣叫做正常呢?
我個人是建議,先把符合下列“任何一樣”的三寶駕駛人,他們意見去除掉,不該參考。
畢竟三寶就是三寶,三寶就是異於常人不是正常人,就是會搞違規,不管騎啥車開在啥路上就是會搞事,那這種人想法就不用理會吧?也不用去參考吧!畢竟只會自私自利去思考的三寶沒參考價值。

1.方向燈不打或亂打
2.不當變換車道、不看就切、鬼切亂切螃蟹切等等(撇除道路縮減帶來的車道變換)
3.未禮讓行人
4.未保持車距
5.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6.無正當理由隨意紅線停車(撇除因身體突發狀況等)
7.未依照燈號指示行駛
8.逆向行駛
9.車輛行駛於人行道上
10.行經停或慢警示區域未依照指示行駛(如行經慢時需減速,行經停字時需完全停下)


歡迎繼續幫忙備註跟道路設計無關的駕駛行為。


*1.雙黃線不管,畢竟有可能遇到隨便畫的雙黃線
*2.右側超車也先不管,有可能汽車故意讓右邊給騎士超車而非正當的靠右讓左超
*3.超速啥的先不管,畢竟自由速率是除了限速以外法規必須遵守下而產生的駕駛速率。

我先自首,我至少偶爾或經常性做上面1、3、4、5、6、7、9、10。

所以我不會說30合理或不合理,我也沒那資格談,畢竟我也不是一個乖乖牌的駕駛人,所以單純純粹從各個國家道路現況、各國道路設計、道路限速規範等道路工程角度與其他人體科學去看待與分析。
jiahsien wrote:
那請問一下,怎樣叫做正常呢?
我個人是建議,先把符合下列“任何一樣”的三寶駕駛人,他們意見去除掉,不該參考。
畢竟三寶就是三寶,三寶就是異於常人不是正常人,就是會搞違規,不管騎啥車開在啥路上就是會搞事,那這種人想法就不用理會吧?也不用去參考吧!畢竟只會自私自利去思考的三寶沒參考價值。


這就是你的思維,把大家當三寶來限速?
先回答你
一條筆直已劃設車道線或行車分向線的雙向道路
限速該多少合理?法規自己查
別跟我說壽山路整條都是彎道跟路口
換你說,整條道路區間設30的理由...請回答!
vicence wrote:
這就是你的思維,把大(恕刪)


我沒說大家都是三寶喔,我只是認為三寶意見不要看,而怎樣是三寶?我提出來的是三寶要件之一吧?那會很過分嗎?

如果三寶建議可以聽,
那為什麼不能隨便停車?我又沒當下礙到你們,你們自己好好看了閃好就好啦!
那為什麼我要讓行人?行人走那麼愛又愛低頭滑手機,叫他們走快一點啊!
那為什麼要打方向燈?方向燈打起來多麻煩啊,我只是要轉一下或者變換一下車道又或者超車一下,才那麼一下下時間就要打燈?你們慢一點不就好了?

你要我舉多少三寶理由給你聽?那你還覺得三寶的話可以聽?
如果可以聽那我就沒意見。

不能聽?那很好啊,但我都在認為我自己也是三寶了,所以我不敢對30發表合理或不合理,因為我沒資格。
但至少我能以其他各國資料、科學研究結果來討論吧~~

以及我從頭到尾都沒說30是合理還是不合理,我只是告知可以瞭解這條道路合理不合理的方式,畢竟各國都是以這樣為依據去規劃。



至於你最後問的,如下表。貼心提醒,設計速率≠法定限速,通常法定限速會低於設計速率。


目的

各國之公路系統因提供服務之功能及等級、設計標準等之差異,致諸如路線系統之制定、路權歸屬之判定、主管機關之認定及經費負擔之原則等公路行政管理事務,均有所不同,故公路系統必須予以分類,俾便於公路之管理。交通部於103年6月13日依公路法第4條規定訂定「公路路線系統分類基準」及附表「設定要素表」,就運輸需求、地區人口數,劃分都市階層等檢討,再依各都市階層間之聯絡路線,區分服務之公路等級、基準,使公路行政分類、功能分類與設計標準分類之相互關係得以整合,作為評定每條路線之依據。

公路行政分類

公路行政分類依公路法第2條各級公路之定義,分為國道、省道、市道及縣道、區道及鄉道等四級六類,茲分述之。

國道:指聯絡二直轄市(省)以上、重要港口、機場及重要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之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

省道:指聯絡二縣(市)以上、直轄市(省)間交通及重要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之主要道路。

市道:指聯絡直轄市(縣)間交通及直轄市內重要行政區間之道路。

縣道:指聯絡縣(市)間交通及縣與重要鄉(鎮、市)間之道路。

區道:指聯絡直轄市內各行政區及行政區與各里、原住民部落間之道路。

鄉道:指聯絡鄉(鎮、市)間交通及鄉(鎮、市)與村、里、原住民部落間之道路。

專用公路:指各公私機構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准興建,專供其本身運輸之道路。

公路功能分類

所謂公路功能分類,係指每條公路在整體公路交通運輸網路中,所扮演之角色不同,如屬服務通過性交通或提供地區性出入功能之公路,有出入管制或號誌管制路口之公路,公路車道配置與提供汽車、機慢車與行人等多種交通服務功能等,而依其所承擔之交通運輸功能所作之分類方法。蓋公路系統猶如人體之血管,有主支之分,主要幹線之公路具有機動性(易行性),但缺乏可及性;地區公路則具有極高之可及性,但缺乏機動性。因此,在路網規劃上,應依交通運輸需求,就已成或計劃之路線,分派應扮演之功能,俾使整體交通運輸系統靈活運轉。茲就公路交通功能分類情形,分述如下:

高速公路
為公路之最高級型式,屬於完全出入管制之公路,除起迄點外,出入口均設有交流道。為雙向分隔行車與單方向為雙車道以上之公路。此種公路以承擔城際間運輸及都會中心間之交通為其主要功能,故為易行性最高但可及性最低之公路。在臺灣地區,高速公路之建設較晚,民國67年10月31日始有第1條中山高速公路通車,從基隆到高雄全長373.3公里。

快速公路
為公路之次高級型式,屬於完全或部分出入管制之公路,出入口原則應設交流道;但必要時,其與主、次要公(道)路相交之出入口可為號誌管制路口。為雙向分隔行車與單方向為雙車道以上之公路。此種公路係以承擔都會(副都會)中心與主要地方中心間、兩主要地方中心間等之聯絡為主要功能,其易行性略次於高速公路,但其可及性則略高於高速公路。在臺灣地區,民國53年5月完工通車之麥帥直達公路,可視為第1條快速公路,從基隆到台北全長22.65公里,其後因與中山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重疊而作廢。迨民國81年,行政院核定「台灣地區東西向十二條快速公路計畫」及「西部濱海快速公路建設計畫」,乃再繼續興建快速公路。

主要公路
以服務通過性交通為主之公路,或為連接區域內中心商業區與周圍住宅區、市郊中心區與市內主要社區間之交通幹線。得設有行人與機、慢車使用之交通設施。為部分或無出入管制之雙向雙車道以上公路。主要為縣、市主要地方中心與次要地方中心間或主要地方中心與重要港口、機場之聯絡功能。為可及性高於快速公路之公路。

次要公路
為連接主要公路系統間之公路,具有汽車、機慢車與行人混合之多種交通服務功能。為無出入管制;必要時得部分出入管制之雙向雙車道以上公路。具都會(副都會)中心、主要(次要)地方中心與重要或一般區、鄉(鎮、市)之聯絡功能,其易行性低於主要公路而可及性高於主要公路。

地區公路
為提供地區性出入連接次要公路之公路,具有汽車、機慢車與行人混合之多種交通服務功能。為無出入管制之雙向雙車道或可供雙向行車之單車道公路。具主要(次要)地方中心與重要區、鄉(鎮、市)、村里聚落間之聯絡功能,其易行性最低,但可及性最高。
jiahsien

亞魯特 但無論如何我希望的是,在"自己覺得"不合理時候,應該找客觀工具去分析判斷是否合理,而不是一直想著"我覺得"

2022-07-15 16:05
jiahsien

亞魯特 但即便找工具也要用對地方,而不是到處濫用、亂用,最後,我也沒說台灣道路設計總則就是100%對...

2022-07-15 16:06
vicence wrote:
這就是你的思維,把大...(恕刪)



那位J不用回他啦~
上次被我打臉哭到黑名單我…

因為他就是三寶…
jiahsien wrote:
我沒說大家都是三寶喔(恕刪)


copy也要用腦袋想啊
別當某抄人一樣..
都提示你"已劃設車道線或行車分向線的雙向道路"
壽山路是六級產業道路?
vicence wrote:
copy也要用腦袋想(恕刪)


壽山路是縣道118號裡面,就看它到底是被歸類成哪個區域、哪個等級的道路。

而縣道是行政分區,對應等級從二級到六級路都有

而產業道路台灣可作為各都市計畫區外、低易行性的道路統稱,有時屬於鄉道、專用公路、林道或農路系統,亦有可能獨立於各種道路系統之外。

我沒說壽山路是產業道路,而地區公路也有雙向雙線,有問題嗎?.?

我會建議你打電話問問當地政府機關,詢問他是屬於哪個等級道路、區域,會比較恰當一點,請不要自己遐想。
vicence wrote:
新北、地方政府繼續無腦惡搞人民沒關係
選舉要到了,大家再來看看誰有腦袋就投給誰

既然有正常腦袋的大眾都反彈
那就趕快去向政府申訴
像重新橋一樣取消
不過你動作要快, 找願意幫你申訴的議員向政府喊話
否則選舉一過, 他們就不會理你了


看到你最後面這兩句, 原來又是個政治咖要偷渡議題
還會罵人無腦, 不過看你也沒種指名罵不敢引言, 只敢指桑罵槐
對你這樣的人也就不必再多費唇舌了
建議趕快去找議員救那些你所謂的有腦人脫離水深火熱的區間測速虐待
鳳凰寺 風 wrote:
腳踏車速度超過30公里是什麼樣的感覺?


不難喔!
只要是變速腳踏車,努力一點就有嘍!
路人39 wrote:
既然有正常腦袋的大眾都反彈
那就趕快去向政府申訴
像重新橋一樣取消
不過你動作要快, 找願意幫你申訴的議員向政府喊話
否則選舉一過, 他們就不會理你了


看到你最後面這兩句, 原來又是個政治咖要偷渡議題
還會罵人無腦, 不過看你也沒種指名罵不敢引言, 只敢指桑罵槐
對你這樣的人也就不必再多費唇舌了
建議趕快去找議員救那些你所謂的有腦人脫離水深火熱的區間測速虐待


很多正常人都反應了,新聞一堆
我只好奇,為何有幾個無腦在這拼命叫
到底設區間對這幾個人有啥好處,這麼支持帶風向?
連為何整條路限速30,合不合理都搞不清楚
jiahsien wrote:
壽山路是縣道118號裡面,就看它到底是被歸類成哪個區域、哪個等級的道路。

而縣道是行政分區,對應等級從二級到六級路都有

而產業道路台灣可作為各都市計畫區外、低易行性的道路統稱,有時屬於鄉道、專用公路、林道或農路系統,亦有可能獨立於各種道路系統之外。

我沒說壽山路是產業道路,而地區公路也有雙向雙線,有問題嗎?.?

我會建議你打電話問問當地政府機關,詢問他是屬於哪個等級道路、區域,會比較恰當一點,請不要自己遐想。


引用一堆,倒底你認為該路段設區間30合不合理?
若你不知道,但一堆當地用路人在抗議
那請問你在哈拉支持區間30什麼?
乾脆你每天去走一趟支持一下

這還不只限速30問題
而是區間測速根本不適合設計在一般道路跟山區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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