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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佔用超車道其實不違規

孤鴻海上來 wrote:
鍵盤駕駛可能沒開過台灣高速公路,台灣高速公路塞車跟內車道基本上是無關的。
台灣高速公路最常塞的原因是(1)單純車多(2)前有事故(3)修路縮減車道(4)下交流道,有從平面回堵到高速公路/從國道5號回堵到國道3號(5)雪隧之類的長隧道沒辦法超車又碰到龜車....之類。鍵盤駕駛反而講得像超車道才是塞車根源,根本與台灣實際路況脫節。
而且鍵盤駕駛自己開超車道,自己不回中線,卻拼命責怪前車不回中線。好像鍵盤駕駛的車子跟駕駛技術都爛到無法超車。鍵盤駕駛還幻想前車是看照後鏡開車,鍵盤駕駛逼車前車就要讓路。
感覺鍵盤駕駛在台灣缺乏上路經驗,而是只在網路上幻想自己開到超車道,全世界都要禮讓它。

『讓』 是基於法律授予之車道路權(使用權利)
是基於三讀通過的法律 , 是法律授權 , 因超車 而取得超車道路權
超車overtaking的結果是前後車互換位置,前車和後車對調,過程為二次變換車道+左側超越,符合法規的構成要件者取得路權
非超車有安全距離就喪失路權了, 要禮讓給取得路權者
不是蠻荒時代的叢林法則 , 搶快衝進超車道? 佔地為王就不走了?

如何說 台灣高速公路塞車跟內車道基本上是無關的?
難道不知 "超車道"是法定的"繞道bypass" , 是車流的疏洪道
冠狀動脈塞住了,就需要一條繞道,讓血流能夠繞過去通行
沒有任何 道路 能夠 負荷 超過"最大流量" 的車輛數目 , 當"行車道"滿載時, 需要一條 "超車道"來疏解車流。
車流如水流 , 3000年前的大禹治水就是以「疏導」來治水患。引導水流繞道出去, 「疏導法」已經證明, 能解決他的父親"袞"築堤「圍堵法」的失敗 。
Q車流量 = D(密度/車距) ⤫ V(車速)
"超車道" 同時增加了容量Q 及車速V, 怎麼會是無關 ?
荷蘭A9 的統計, 荷蘭法規同樣是規定超車完就立即離開,超車道容納的車數,可以高於右車道達1.5倍

反之, 把超車道當成行車道, 不換車道去補滿右邊的車道 , 這是在同時降低 Q車流量及增加D 密度(縮短車距)
怎麼能期望 車速V會增加 ?
此時若硬要增加V(車速) , 不過是壓縮車距(增高密度D) 讓Q超過Qmax , 壓縮車距到0就造成追撞的危險

台灣國道怎麼還會運用錯誤的方法, 超車後不離開? 回到錯誤的 築堤圍堵法 ? 都擠在一起?密度增加還以為這樣不會塞車 ????
塞車就是很多車擠在一起,沒有車距

會不會塞車的標準是 "車距"
下面這個 美國國家科學院 交通委員會出版的 HCM2000

任何車速達到 Qmax這個"最大車流量"臨界點 , 就會受迫而降速
斜線就是 LOS 的分級

LOS A, B , C 不塞車 , LOS D 接近飽和,為同步車流 , LOS E , LOS F 塞車 , LOS E走走停停 , LOS F完全塞住不動

斜率(dV/dQ=0行向直線及<0往下掉)已經說明了, "車速"和"堵塞"的關係是 無關 ! 以及 負相關
V和Q 沒有正相關, 即車速完全無助於"堵塞"
V固定為110km/h,在Q車流量1450之前, 斜率=0 是一條直線
真正和堵塞沒有關係的是"車速" , 不是疏洪道(超車道)
無關, 車速多少?和堵塞沒有關係
Q車流量=D車輛密度(車距) × V車速 三者存在恆定不變的關係
Q=1車 , V=110
Q=1450車 , V還是110
無論 Q 在 1←→1450怎麼變? 都不影響 V=110
此一直線代表 , 車距55m(16車/km)就夠了, 不會受迫而降速
車距多到995m,一樣, 同樣不會受迫而降速
無論 Q=1450或Q=1, V都是110, 此V=110的車速V不影響"堵塞", 無關 "堵塞"
但是"車距(密度)" D 及 車流量 Q 是影響因子

V固定為110km/h,在密度D大於16車/km時, 已經反轉為斜率<0 , 車速越高, 車流量反而減少
斜率<0時, V 增加時 , Q會減少
V 是長度單位, 代表距離(單位時間內)
Q 是多少輛車(單位時間內)
對應 V 和 Q 的每一點, 比值的一連串變化組成"斜率"
此斜率已經代表"車距"的變化是負值 ,趨勢是 車距"越來越小。"超過最大密度D之後, Q 就不會再增加了", 密度越來越高, 車流量反而減少 !
FFS 120 超過 Q1300之後 , V是往下降的 ,Q越高, V越低
FFS 110 超過 Q1450之後 , V是往下降的 ,Q越高, V越低
FFS 100 超過 Q1600之後 , V是往下降的 ,Q越高, V越低
FFS 90 超過 Q1750之後 , V是往下降的 ,Q越高, V越低
"斜率<0"

如圖 ,dQ/dD=V , 車速 由>> 0 變化到 <0
影響因子是 橫軸上的 D 密度 [cars/km] ←幾台車/每公里

事實是 , 真實路況 不可能 , 也無法持續維持車速在最高速限 ? 白紙黑字寫於高管規則6
因應車距不同 , 車速必須調整
碰上交通密度改變, , 碰上道路瓶頸, 凹陷部 , 車道縮減 , 車流擾動...都會讓『車距』有變化
有55m車距→才能110km行駛
有45m車距→才能90km行駛
有40m車距→才能80km行駛
擠在一起的 LOS E ,LOS F 是沒有車距 , 是堵塞行車之狀況下→最低←→最高速限 區間
沒有擠在一起的 LOS A,B,C , 是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單一 最高速限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6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在正常天候狀況下,依下列規定:
一、小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二,單位為公尺。

法規是不是明白規定了 "行車安全距離"

由於車身長度(約5m)是不變的, 但是安全車距會因為車速快慢而增減
這樣, 每公里內能塞入幾輛車就受到"車距"影響 。

明明就是要有 55m車距才能 110km/h行駛
居然能說成
《最高速限行駛就不堵塞? 》 ←違反高管規則6,8,11 及維也納道交公約第10及11條, 和安全規則101條等等諸多法條。

車距才能決定是不是塞在一起
車距為多少 ? 是由周邊擠進幾台車共同決定
16車/公里 就是 LOS C 那條斜線 , 22車/公里就是 LOS D 那條斜線
車速根本無法決定, 車和車是不是擠在一起, 塞在一起 ?
以為《最高速限行駛就不堵塞?》匪夷所思 ???

孤鴻海上來 wrote:
台灣高速公路最常塞的原因是(1)單純車多(2)前有事故(3)修路縮減車道(4)下交流道,有從平面回堵到高速公路/從國道5號回堵到國道3號(5)雪隧之類的長隧道沒辦法超車又碰到龜車....之類。

(1)單純車多 , 並不會塞車
是車流量高到超過道路的Qmax最大車流量才會塞車
q(流量) 和 d(密度)/車間程(s, spacing)之關係圖

車再多沒有超過 Qmax , 並不會發生 F自由車流 →S同步車流降等之相變
把超車道當成行車道來使用? 佔用會讓Qmax最大車流量降低下來
前面已經舉例德國autobahn有20個路段的每日車流量超過10萬, 遠高於台灣國道
台灣常塞車的國一新竹湖口路段 , 國三大溪龍潭路段, 車流量都沒有超過10萬, 塞車就是因為佔用將Qmax降低了

既然已知是「車距/密度」是造成塞車之主因,‘道路瓶頸’及‘車流擾動’是塞車次要原因。
所以歐洲高速公路,為了防制塞車,會針對「車距/密度」加以調控。首先偵測車流量,在瓶頸路段都採取「機動變換速限」,先降速將後方車流攔下來,控制進入瓶頸路段的車流量,前方再提高速限拉開車距,並在教育上重視「路權」,來避免車流擾動。
機動調整速限,"前後路段差別速限",可變車速由 120->80->60=瓶頸點=60->80->120,拉開塞車路段的可行車間距
拉開車距, 就改變了車流密度 (即調整了"車距")
這樣的先減低速限, 再增加速限的調控手段, 讓車流能移動, 不會完全塞死


(2)前有事故(3)修路縮減車道
車速110km 時的Qmax為1450車/小時/車道 , 如果一個車道因事故不能用 ,容量Q變小了塞車, 不就和 把超車道當成行車道來使用? 佔用會讓Qmax最大車流量降低下來一樣嗎?
此時需要和"超車道"一樣的繞道
在幾公里外的電子告示板 就會顯示 ,該車道封閉 , 繞道過去


(4)下交流道,有從平面回堵到高速公路/從國道5號回堵到國道3號
其實國外在這種流量大的交流道, 在出口幾公里之前就提早分流了, 出口匝道就和主線車道分流了, 中間有水泥護欄分開
這樣分流避免車流擾動 和"超車道"是繞道bypass分流出去不是一樣嗎?

(5)雪隧之類的長隧道沒辦法超車又碰到龜車....之類。
這不是承認需要有"超車道"才能超越慢車過去


孤鴻海上來 wrote:
我開車這麼多年,有印象的龜車都不是在高速公路碰到,而是在平面道路。像北橫/中橫/舊蘇花/阿里山公路/新中橫...很多路段都禁止超車,碰到一個龜車會被卡很久又無法超車。

歐洲人連在山路上都跑到 100km


上下山都更須要讓道的規則 , 才不會兩隻羊過狹橋

這裏對向是停下來等,但還是過不去,於是我倒車到寬一點的避車彎


上下山都要讓
這和遵重法律授予之路權 , 超車者取得路權能使用超車道, 非超車讓離超車道, 不是一樣嗎?
不管國內外都有說明,
長期佔用內側車道會影響交通順暢,

可惜會佔用內側車道的人腦袋比較不會思考,
自以為不會影響交通順暢。

明明開中間車道是「完全沒有爭議」,
卻硬要佔用超車道這種很有爭議的行為。

真的非常自私…
CcCManCcC

中華民國要遵守中華民國法律,老外有老外的法律,也許他們沒有得以以最高速行駛這條。建議請提倡修法。不然沒用

2022-01-10 9:08
herblee

高管規則 , 安全規則, 處罰條例, 道路交通公約, 全都是中華民國的法律,法規 及等同於法律, 不是老外的法律, 在台灣請遵守我國法律,不是倒推但書虛擬不存在的法規

2022-01-10 14:24
本來就沒違規了阿
但是它前方如果沒車
那我會超到他前方
開比他慢的,在他前方開車
Benn1963

如果那天剛好時間很多,我也會超到這些佔道龜前面減速慢行伴遊,要多久都沒關係,直到他們讓道為止,但我不會急踩煞車逼車,只是讓他們嚐嚐這種有路無門被擋道的感覺,就是對後方的其他無辜車輛比較不好意思,請見諒

2022-01-09 12:30
alphaelf wrote:
幾個原則,
1、當中間車道車速比內側車道還慢,可以不用急著切回中間車道,那只是讓你頻繁切換車道造成更高的風險。
2、外車道有連續的大車,避免開中間車道,大車絕對會無預警打了方向燈就切中間車道。
3、當切到中間車道,如果後方不遠距離就是大車,那也避免,請繼續龜在內車道以法規允許最高速內行使。
4、接近交通繁忙的交流道出口前,避免行駛中間車道,除非你要出交流道。
5、不要被道德綁架,請以自身駕駛安全為最高考量,盡量避免切回車道。

1. 不依法回原車道非常危險 , 中線車道本來就該比內道慢, 有"速差"表示在中線車道能拉開足夠的車距
有足夠安全車距能回到中線車道 , 是安全的何來危險?不會換車道才是危險
都不換車道擠在 內側車道上 , 擠到 LOS E ? 擠到 LOS F? 都沒車距了還硬要最高速限110km行駛 ?煞得住嗎?

有車距的車道不去?嫌不安全? 硬要擠在沒有車距的車道上 , 那沒辦法了..等會就"連還追撞"了


2、會無預警打了方向燈就切中間車道
這又是一個誤解 , 以為打方向燈無敵 ? 就切中間車道? 無視路權 ?
能否行駛那一個車道 , 要看法律有沒有『授權 』
害怕被撞? 那不是更需要遵重路權 , 不能侵入到它人的路權範圍內
結果, 您無路權硬要佔用內側車道, 難怪大車也無路權概念切中間車道 ?

3. 請繼續龜在內車道以法規允許最高速內行使(駛)?
但書法規要求的是,有足夠車距能最高速限時, 主管機關指定那面限5速限標誌 , 不是您的"最高速" !
我國根本沒有 『用路人自選車速110km,就能佔用內側車道』這樣的法規
請再把法條唸一遍
把速限(限5標誌) 說成自己的車速?
把遵守速限之義務說成使用車道之權利?
適用但書必先適用本文!
8-1-3 本文"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也設置了標誌指定 "超車者"取得路權←路權(使用權利)
8-1-3 但書"行駛內側車道時"行車時速之限制" ←擁有路權後的"遵守速限"之義務
非超車 是沒有 "使用權利 "! 沒有路權? 無論"速限設為多少?"都無關使用超車道?
"速限"是取得路權之後, 進入內側車道之後的"限制"
這走錯車道的違規 , 適用處罰條例33-1-3: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4、接近交通繁忙的交流道出口前,避免行駛中間車道,除非你要出交流道。
這不靠右行駛 , 空置出右邊的車道非常危險
把內側車道擠到 沒有車距 , 還要求要"最高速限"? 煞得住嗎?

5、不要被道德綁架,請以自身駕駛安全為最高考量,盡量避免切回車道
回到原車道, 靠右行駛 都是我國法規 , 不是道德 ,是法律
是不執法 ,不是法律不存在
佔用內車道?以為這個車道車速最快,不離開對自己最有利(布雷斯悖論)?殊不知這樣做是往內車道塞入更多車,讓密度上升車距縮小, 壓縮車距這樣累積的能量一定會爆開, 自己製造出的衝擊波最後堵塞到自己
kelven8116 wrote:
長期佔用超車道其實是...(恕刪)

違不違規是一回事,大家都是台灣人,為什麼不能互相理讓一下,一定要這樣自私的佔用!
孤鴻海上來 wrote:
鍵盤駕駛可能沒開過台...(恕刪)


不好意思,可能某一方活在平行時空裏
前面舉國三高龍井那段,那就是一個長上坡/下坡路段,閘道前3km有一隻測速,
南下方向尖峰時刻很多聯結車、大學長在中線、慢車道與即將縮減的爬坡道,超車道只要龜一台不管是因為看到測速照相接近還是腳殘,
後面的車流不只是痛苦也危險。
一高北上湖口、五楊高架那邊也是,這兩條國道隨便一段都是這樣的例子。

上述,超車道駕駛人只要提速超越中線,讓出超車道這已經解決了大半的問題。這就是關於流暢度的問題與感受,這是凌駕上面幾個說的法律落後的層面。不是很理解這樣的觀念有什麼好糾結。
我完全能明白那個一直留言的B開頭版友的憤怒或無奈,完全能體會。
內線是中線的超車道在不超速下,行進速度都要比中線快

把內線定義在不超速及法規容許速度,,

內線被中線超越,這才是被公認討厭的龜速車

當車流正常..交控中心顯示綠色速度100+就沒必要去爭論什麼龜速車

真是有夠無聊...這月經問題有什麼好吵!
建議修法,內車道改為龜速車道,外車道改為超車道,以符合道路使用現況
寫得很好, 不要放棄治療他們!
我前幾天也遇到烏龜車擋在超車道
閃大燈、按喇叭也不走,有夠不要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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