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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重機高速撞賓士案發地 決定降速限 設測速照相!

還好還在我騎腳踏車的極限內,,,,,,,,,
White bear

糟糕,那飆公路車的人會不會被開超速罰單? 騎腳踏車去墾丁結果吃超速罰單[笑到噴淚]

2021-11-22 14:36
Max707

樓上, 你的腳踏車有掛車牌嗎?

2021-11-22 14:41
官員真的天才耶,幹嘛不乾脆立一個禁止車禍的告示就好了。
做 一條機車用高速公路算了~
這不就是台灣法律無腦的所在嗎?
這到底是在懲罰惡劣的違規人,還是在懲罰正常的用路人?
那每個路段如果都發生車禍,就調降一次速限,
那很快的,高速公路的速限,就只能開到10km/hr了,
這樣的速度,若是妳阿公走路不小心睡著撞到前面的阿嬤,
又要調降,以後連走路都會超速了!
速限降到50後
如果又再撞
該路段是否又要改成
禁止發動引擎
大家熄火下車用推的?
一群庸官~
應該是要加設閃黃燈的號誌
或是該停車場要加設一個手按的紅綠燈
knift

在台灣閃黃燈不減速警察也不會開單,誰有被開過的?閃紅、閃黃除了肇事時當成路權判定外,完全是閃心酸的。

2021-11-22 15:58
再有下次,可能直接封閉道路,再以步行通過以確保用路人安全。
那別的很多地方.是不是也要比照辦理?
因為別的地方的直線路段
也是會有同樣的事情發生
別的地方,不是發生了才來改變
真是腦殘官員阿,只會領薪水
哪裡破洞補哪裡
政府中最廢的單位就是交通部交通局,沒有執法重點,車輛管制只會驗車刁難,安全配備永遠跟不上腳步,交通建設只會開馬路,重點路口人行道比馬路還寬,不會管馬路,就像只會生孩子不管教孩子一樣,直接關門啦,政府省了養一堆米蟲,連指揮交通都找義交,哨子吹到斷氣就是有人不理他,這樣也行,反正警察路邊滑手機,罄竹難書,就只能保險保高點,只有祈禱保險公司會陪你,撞死你法官就是緩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0來萬,結案
政府失能 該怎麼拒繳所得稅 或者讓立委凍結交通部人事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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