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guy wrote:
這個同一車道超車的規(恕刪)
不是正前方就可以這樣超,那汽車靠右30公分你後車不就一樣可以逼上去?

mguy wrote:
我騎機車快30年了, 密集開車也快5年了, 除了違規停車罰單, 沒有拿過其它的罰單, 也沒有發生車禍過.
cinnamon coffee wrote:
你只是運氣好,這30年都沒出事,不要以為自己30年的騎車資歷,對於相關法規的了解就是正確的
法律條文上,機車也是汽車的一種,單一車道,同一個時間、同一刻,這個車道截面,依法就是只允許一部汽車的存在,沒車沒有允讓,後車不可以認為你覺得安全,就隨意同車道超車。機車想同車道超車,也要保持最少50公分以上的間距,不是隨便你想超車就超車
既然你騎車騎了30年,你知道機車該騎在車道的什麼位置嗎?
下面這影片,是交通部道安會在2009年發佈的,當時的宣導影片中,機車就是『騎在車道正中間』,不是三寶、廢警說的靠右騎、靠邊騎!
也別說騎士愛靠右騎,就連汽車遇到後方機車騎來,居然也整台車靠左偏,要機車從右邊超車...三寶真的不只騎士,開車的也是!
mguy wrote:
2. 以員山路這麼寬的路,看來政府是容許機車和汽車並行的. 如果你不同意,你可以去檢舉看看,看是要罰汽車還是罰機車.
mguy wrote:
3. 我騎機車也都是盡量騎車道中間,所以沒出事應該不只是運氣好? 而這台出事的機車就是靠邊騎啊,所以你是想說機車有問題還是公車有問題啊? 不過這台出事機車的行車速度估計只有20至30公里,因為雙北市公車在市區的最高限速就是40公里, 如果靠中間騎,後面的車全部時速20至30公里,搞得後面大塞車?只考慮交通安全而不用考慮行車效率?
mguy wrote:
4. 汽車要機車從右邊超車?依照你的想法,汽車沒有允許後方的機車超車,機車就應該乖乖跟在汽車後面不能超車啊?不要雙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