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y0234 wrote:
https://news...(恕刪)
現在的在野黨不夠力,無法有效的監督執政黨,所以這些荒謬的事情就會一再發生,就我了解,台灣最有力的在野黨就是民進黨,執政黨只要有一點小錯他們就可以無限放大,所以下次大選要強力支持民進黨成為最強在野黨,台灣就有救了

philus wrote:'
https://tw(恕刪)
(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規定: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者,即違反108年7月1日施行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至2年。
(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者,即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原來酒駕撞到人不算公共危險 大概要撞死人才算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我家小妞蛀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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