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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悚!桃園19歲騎士變換車道撞上左轉車再彈飛對向砂石車輪下遭輾斃

路上年輕人普遍防禦騎乘都沒修好甚至毫無安全概念
一路鑽來鑽去
有的直上大型重機
道路臨場反應技巧跟不上機車馬力

視線死角居然敢騎這麼快
判斷力實在無言

他也沒有機會了
RIP

人生瞬間劃下句點
傷心的是他的父母



這種騎法,今天沒收掉改天還是會繼續害人...
這次砂石車真的很倒楣
rockgriffin wrote:
有沒有過失致死還不知道,但是檢察官的職責一定要先對當事人提起過失致死公訴。

這案件應該沒休旅車的事,砂石車比較麻煩一點,但也不是沒機會全身而退。


與時俱進,現在有些司法人員的觀念有在進步,

有肩膀點的檢察官,會以過失致死罪偵辦,然後以不起訴結案!!

不過這就要看砂石車司機的運氣了!!
有些車在內側車道要左轉就直接停車道中間待轉。機車騎士應該沒想到有一輛完全靜止車輛占據內側車道。台灣道路設計算是比較寬的(於主要道路及次要道路不得小於三公尺,影片中估算路寬約近3.6米),影片一開始兩邊內車道外緣相距的寬度應該有接近容納3輛小車的寬度,砂石車停止時與休旅車間距以枕木紋估算大約近160公分。個人左轉待轉通常會行駛至路口中間稍微靠近對向車道(不影響對向來車為原則,影片一開始的雙黃斜分隔線,那就是多出來的車行寬度),車停車身擺正,如此同車道後車稍微抓距離就可以通過,不需完全轉至外車道,避免影響後車行進路線,也不會進而去影響到外側車輛。有時遇到前車至路口才打方向燈待左轉,直接車停內車道中間,後車要切至外車道,速度不夠又切不出去,怕影響外線後車,也已影響到整個內車道車流。因自己行車方式(任意停車或龜車)導致他車需變換車道,或因前方路況而驟然變換車道,有可能就是引發後續事故的第一張骨牌。
原來不可以這樣騎車, 會死人的, 又害到無辜的聯結車司機
這影片也太溫馨了吧
這小子下次不敢了
kc1229 wrote:
為什麼要鑽?


正確的方式就是停在左轉車的後面,等到他轉過去之後再直行

因為如果打右轉燈超出去,結果被對向要轉彎的車輛(一般是摩托車)撞到,那就會是較高的肇責。因爲右側超車不當。
如果因為右偏出去害同方向的摩托車摔車,那就是未禮讓直行車

被按喇吧就按吧.....我實際經驗是現代的人不會那麼沒品的按喇吧

所以很有可能那個貨車會有肇責
珍惜生命,遠離大車
搶一時的快,就有可能晚七天回家
南無水蜜桃 wrote:
04/25早上桃園萬(恕刪)

再鑽啊!慢慢騎,能待轉就待轉,安全第一................

卍 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 ~ 朱昇 卍
南無水蜜桃 wrote:
04/25早上桃園萬(恕刪)
砂石車真的很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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