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不小心停到跟汽車連在一起的機車格,下車不到2分鐘就看到檢舉魔人在拍照....馬上問:請問你是警察嗎?不好意思我停錯了.....結果他說我只是好心提醒你不要這樣停喔!!我說:那你拍照幹嘛??他竟說:我沒拍喔!!最扯的是他的機車還逆向加停在紅線....衝過來拍照.....我當面嗆他:沒關係你檢舉!!我也可以拍照檢舉你逆向加停在紅線....馬上腦羞落跑(還好我有拍到車牌了)同一時間回到家,發現我掛機車上東西不見了.......現在,不知道是被偷還是搞丟了??準備備案去!!
宙王 wrote:可以停啊(法官認證)(恕刪) 法院認證我也只能認了阿那就表示連法官都覺得行人不需要路權人行道騎樓可以隨時借用沒關係就跟汽車塞車時可以借用機車道一樣反正台灣交通就是個大欺小比誰的輪子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