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eadxp wrote:剛問了律師朋友,依照上下文,你就是在說我。我已經截圖了。你可以私訊我,跟我道歉。 我可以考慮不對你提出加重誹謗。不是在跟你開玩笑的。請儘快私訊我。 小孩子打架輸了找大人的概念?你有對你轉彎不打方向燈表示任何真實的"歉意"嗎?你敢PO出來 別人有負面的評論你就要告?!說老實話 你在網上用的是"別名" 沒人知道現實的你是哪位?你要怎麼證明你受到"名譽上的損失"?還律師朋友? 你確定他有考過執照? 還是是你胡謅的?!
A車只在3-4公尺前,對B車邢言,還真的很近,以40公里時速而言沒什麼反應時間,況且,A B車處不同車道,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轉彎車要確認右方車道沒車或是保持安全距離打了方各燈才可以轉彎。而A車即沒有讓轉彎車,又沒打方向燈,又沒有確認右方無車或保持安全距離,要是我是調解委員,一定是認為A車負100%責任的。誰叫A車可能為了騎快走內線車道。
樓主 其實這篇多看幾遍 在我看來 小事一件不需要把事情看得太負面很簡單得雙方都未禮讓 所以判定兩人皆有錯 並非沒有原因該注意而未注意 該禮讓而未禮讓就是這樣 彼此學一下經驗不需要爭太多理 這對自己都沒有好處與人不要結惡 為這點小事在網路上與人謾罵非可取之處但說到法 確實無盡善盡美 只能說 遇到就要認栽
pheadxp wrote:對方母親約我明天和解(恕刪) 我很少把大樓留言都看一遍的樓主真的很用心學相關法律跟看判例你講法條跟判例我都可以幫你認證法院就是這樣處理交通事故的跟那些從來不上法庭用鍵盤講解法律見解的差太多了我相信你所謂合理跟退讓也曾提過合理之下的處理方案退一步海闊天空雙方價值觀不一定相同但願意退讓就是給人機會可惜看不到法官見解了蠻想知道這樣狀況責任正確要如何區分
aska3428 wrote:我很少把大樓留言都看一遍的樓主真的很用心學相關法律跟看判例你講法條跟判例我都可以幫你認證法院就是這樣處理交通事故的跟那些從來不上法庭用鍵盤講解法律見解的差太多了(恕刪) 對,後來發現樓主車禍法律見解是比較真實的,因為自己跟朋友都有出過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