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百八十三條之一的說明那個是慢車道.... 本標線得視需要於慢車道由左至右併排繪設機車圖案及自行車圖案,每過交岔路口入口處標繪之,路段中每超過五百公尺得加繪一組。 原始條文
芭樂068 wrote:騎士在他的專用車道走(恕刪) 自己專用道走好好 挖勒你知道大車為啥便宜行事不打燈?就是因為後照鏡給他訊號 "慢車道沒車"頂多是看到樓主的車 評估車速還有段距離車體明顯靠右要買東西了機車才突然鑽回自己專用道 跟他硬卡我想大車的驚嚇指數好像更大一點大車違規便宜行事 也不能用命捍衛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