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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應該規定 檢舉違規 如果對方申訴成功 檢舉人必須賠償被檢舉人

kennyshiang wrote:
這就厲害了?不是你的...(恕刪)

我網路申訴拉 是他教我如何申訴
不是電話就成功

然後回函寫 員警輸入錯誤

但是我知道實際上是檢舉人自己看錯

你要看那罰單 我可能要找 ? 而且 看了要幹嘛
就遠遠一個機車 只是他車號跟我很像

我是不相信員警輸入錯誤拉 分明是看錯

我只能給你看這樣http://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2102/mobile01-291bfbc99bb61f8a89abea73d7e鞥n<img
變態化身DIO wrote:
我網路申訴拉 是...(恕刪)
變態化身DIO wrote:
是否應該規定 檢舉違(恕刪)


申訴成功

表示警方未依行政罰法規定處理

是警方的問題吧?
變態化身DIO wrote:
是否應該規定 檢舉違(恕刪)


如果檢舉人[有獎金]的話~
支持樓主的想法~
被檢舉人申訴成功~表示檢舉人亂檢舉or有瑕疵~浪費被檢舉人的時間去申訴~

如果檢舉人[沒有獎金]的話~
那就不能只說~浪費被檢舉人的時間去申訴~因為檢舉人也是要花時間去檢舉的~

不過~[不管]檢舉人[有無獎金]~
如果檢舉人[被申訴成功的比例太高]的話~這表示檢舉人~大概是真的在亂檢舉~
應該要有[相對的罰則]~

希望~
檢舉人~要熟知檢舉的程序&相關的法條~
也希望~
被檢舉人~真的違規被檢舉~就乖乖去繳罰單~不要想空想縫找瑕疵要去申訴~
master1899 wrote:
申訴成功表示警方未依...(恕刪)

我有跟開單員警通電話 他把責任推給檢舉民眾
眼觀耳聽 wrote:
寫了一堆,我只問你,...(恕刪)


你想的很美好,如果大家都有你這樣想,台灣就不會有這麼多違規,很多事情要慢慢改,總而言之最大罪魁禍首還是公路總局,該做好的交通規劃及嚴格的考照制度都沒做好,但區間測速就很積極!
變態化身DIO wrote:
是否應該規定 檢舉違...(恕刪)

申訴失敗 公佈個資讓大家認識一下如何?
ryanx wrote:
申訴失敗 公佈個資讓...(恕刪)

反對
檢舉病魔因愛恨情仇亂檢舉不少見
 
警察為防瀆職罪來亂辦案
 
被檢舉人只能被動
 
不爽只能花時間申訴
 
甚至上行政法院
 
為什麼申訴成功
 
檢舉病魔卻一點事都沒有
 
不符合公平正義
prozac wrote:
這個提案很好,然後必(恕刪)


一事一罰啊~ 檢舉成功就是被檢舉人受罰,憑什麼還要獎金???

不如果檢舉不成功~不但檢舉人賠償,被檢舉人還有獎金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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