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以那種君主專制的思維來面對今天的社會,一個政府首長能做多少事,其實還不是都是民眾意願的平均值嗎?一個人有想法有主張,可能很好。但,其他人難道不能有其他,甚至完全相反的想法跟主張嗎?還是不同的想法跟不同的主張就應該全家被車撞死?我們現在這個社會還有這麼不入流的人民嗎?
Woody58 wrote:
一點法律常識都沒有
你有什麼權力攔阻別人的車輛
攔了叫強制罪,你因為有人違規就教唆別人犯罪!? 天才!
但你的確有檢舉別人交通違規的權力,而且應該善用。
你好好笑...
當然沒權力攔阻任何人的車輛
是看他那麼義憤填膺
深怕別人收不到罰單
看不懂我在噹他嗎?
先看完前言後語再來噴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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