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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檢舉轉彎時未全程打方向燈,被要求補正

浪費警方時間
車主前段就有打了右轉燈
車身也都右轉一部分了
中間應該是方向盤回正 方向燈自行消除

不用羨慕因為開賓士車 秀出自己的下限
嗜血尤物 wrote:
現在不是轉彎要全程打(恕刪)


現在多數汽車, 如影片中, 會禮讓行人先過馬路.
而多數機車, 與行人爭道, 造成危險.
建議多檢舉機車爭行人穿越道. 為社會為人民.作出貢獻.
Eric Cha wrote:
浪費警方時間車主前段(恕刪)


沒錯就是這樣
如果該車主擺明一開始就沒打方向燈那絕對支持檢舉
請樓主花更多時間去檢舉路的違停/或是路口不禮讓行人的駕駛
巷子內繞一下應該有不少可以讓你告發
想鑽縫,鑽不過去愛找碴啊!

可憐吶

騎機車的心裡受不了前面有汽車?
應該是方向盤回正 方向燈自己消除

建議檢舉不禮讓行人狀況

最近b牌很多都先衝不讓行人的
chenjuanhung wrote:
第四十八條(汽車駕駛(恕刪)

交通規則是全程,但是
處罰條例是未使用


很多人貼了一堆資訊~懶得看看了也抓不到重點

感謝您點出癥結點
當你不害怕錯過什麼,你就有拒絕一切的本錢
可能有人很窮沒開過車
不知道方向盤轉回來方向燈會自動取消
可憐哦~~~~~~~~
也太扯了吧, 這也要檢舉?又不是完全沒打方向燈

真的是吃飽太閒, 嫌警察還不夠忙麼?
急?是在急什麼??
真的無法理解樓主的心態....
那位車主有使用方向燈....中間應該是方向盤回正一點角度而解除方向燈....
又不是什麼罪大惡極的違規行為.....贊成警方作法...

嗜血尤物 wrote:
現在不是轉彎要全程打(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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