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 567 wrote:
阿不就是想超速而已,單一個人為了滿足自己什麼你發明的詞「速度權」
在路上不會侵害到所有用路人的安全嗎?
玩一大堆文字遊戲,
講白的就是不要區間測速,不想守那邊的速限
呦~? 很會喔~
自己文字看不懂就說別人玩文字遊戲
還是故意裝作沒看懂?

henrylai21 wrote:
3) 順道一題, 反區間測速的核心不限於"測速"問題, 而是違憲的監控與擴權, 這不是單純的交通議題, 是台灣未來是否走向科技寡頭獨裁或警察國家的抉擇問題, 問題很大, 水很深, 大家應該同心協力去努力~
river16800 wrote:
大家都知道共產社會並不完美... 不知您提這個要幹嘛???
jason 567 wrote:
里長花公費,在各個路口裝設監視器,「監控」著里民與路過的人,萬一有小偷或刑案
就可以調閱監視器,警察「擴權」來把犯人找出來?
抬頭看看吧,隨處都是監視器。你早在不管是政府的、還是私人的監視與擴權下了。
同樣的區間測速,你走過必留下痕跡,如你不犯法,有何監控與擴權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