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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騎士螃蟹切兩車道遭撞破心臟慘死

wadashi wrote:
文章出處:蘋果htt...(恕刪)

台灣人很多都有練神功
天上地下唯我獨尊
為汽車駕駛感到難過,如果再遇到個恐龍法官
恐怕還得賠個幾十萬甚至上百萬來的

在台灣路權至上的觀念,永遠比不上死者為大
我敢說如果取消兩段式左轉騎機車被撞死,到時又一堆家長出來開記者會靠北政府說政策殺人又要申請國賠,我覺得現在強制兩段式左轉政策很好不需要改變,有需要改變的是人的心態問題
那些鼓吹用生命捍衛路權的人還活著.

死的都是腦波弱的騎士。
在台南,很多老人不管是開汽車、騎機車或騎小台的四輪電動車,就是亂開,把馬路當成他家的。若是騎機車或小台四輪電動車的,就是直接左轉或不看後面有無車子直接鬼切到馬路對面,再者在巷子裡的,就是騎在路中間用時速10~20速度前進,完全不管後面有無車的,有的還重聽,一直用喇叭叭他,他就是聽不到。若是開汽車的,就是速度超慢的,在大馬路上以速度10~20前進,若只有單線汽車道且很長時,大家只能在後面慢慢等,心中幹的要死。
wadashi wrote:
心得:
汽車駕駛已經習慣2輪機車不會騎到快車道,
有時候不會去注意右邊切過來要待轉的機車,


所以可以到了路口才左轉 有先騎進左轉專用道嗎?

wadashi wrote:
文章出處:蘋果https...(恕刪)

雖然人死為大,但這種左轉不看後面被撞真是很糟糕
這個當然要判汽車故意殺人罪啊
應注意未注意早就該取消了、
這個就叫蓄意殺人罪
看看網友各各四輪大爺高高在上的優越感來反對
真噁心 就像白人總統夫人說那個黑鬼一樣的噁心

機車都要左轉了 ,大車要讓小車很難懂嗎
機車只要行駛在馬路上就應該享有行人的帝王條款
在日本就是這樣,機車事故非死即傷
取消兩段式左轉配套就是汽車要是撞到機車一律以殺人罪論處啊
不滿?車賣掉騎機車啊,你捨得那個冷氣嗎 捨得颳風日曬雨淋頭髮亂嗎
捨不得 開車就小心點
這麼簡單有什麼好反對的
那些路權協會的有時間搞待轉大翁不如到路口去教那些婆婆媽媽和屁孩如何左轉還有點作用
ycs0808 wrote:
妹子都不怕了,是在該...(恕刪)


你又知道妹子不怕?莫非當時妳在後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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