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n13wuu wrote:結果初判表是這樣..(恕刪) 樓主不錯,能把事情的一段落記錄上來,警察初判寫這樣比較好,沒把握不要像隔壁樓前後車關係一樣亂寫,讓汽車車主還要花3,000元上車鑑會。對方是否有進一步的動作,若無,樓主就是暫時無肇責了!!後續若有進一步變化(車鑑會),不論樓主是輸是贏,希望樓主都能把進一步的結果再記錄上來。另外,同車道前後車關係,真的就只是同車道前後車關係。至於是否為同車道,看地上標線,別把地上標線當塑膠。
這條富國路我天天走,我大概了解你的情況這邊上下班的車流量其實算多,有時候有公車或是違規停車就佔車道一半以上,要超車或是前方車要左轉,都是要左右稍微切一下,這裡的機車又算是會往你車子的左邊或右邊鑽洞,(沒錯機車會走你的左邊=逆向)所以你要撇頭(左右切繞)的時候都要時常注意機車是否會突然噴出來,都還要特別注意有沒有機車在你身邊如果有,真的就不要繞過不然就會發生你現在的情況...畢竟機車才不會管你是不是前車都會覺得你轉頭要繞出來就是轉彎車都一定要讓我後面的直行車但是這邊明明就是一線道阿...看到前面要繞過車子為什麼後面的機車好像就是趕著要???都不會等前車繞嘛?哀...希望你的事情能圓滿解決。等事主後續結果...
Mikadoyakumo wrote:如果機車不管你是不是同車道,覺得自己直行最大,那反過來是否也成立?只要機車同車道鑽到汽車前方,都直行汽車最大可以不用踩煞車不用閃?(恕刪) 機車同車道鑽到汽車前方,汽車不會不踩煞車直接撞上去,同樣道理,汽車同車道鑽到機車前方,機車也不會不踩煞車直接撞上去,重點是轉彎這個動作,轉彎車要讓直行車,(這個案子看來,沒有錄影,所以警方也不會有結論,只會有白痴自己腦補的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