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odon90 wrote:
另外令人失望的是業主。不懂的保護員工。
的確!今天這整件事的出發點,其實在於,為什麼要員工賠?
客人付不付錢,公司應該自行解決,並非員工的責任!
國外這種情形,沒聽說過員工要負責的。
客人不付錢的解決辦法很多,看是要把油抽回來,還是以後要求先付款,
都是公司應該做的事,而不是讓底層員工用自己的錢去處理。
MONS777 wrote:
所以沒付錢不能被客戶跑掉呀!
如果公司賠
那加油站自己算錯都推給客戶跑掉就好
甚至就留個給親朋加便宜油的漏洞
所以是不可行的
MONS777 wrote:
我以前聽說高雄有證券女營業員下錯單要賠1000多萬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