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

提議,斑馬線上撞死人(植物人),一律唯一死刑,財產歸受害家屬。

爲什麼大家常說歐美駕駛的素質修養比亞洲駕駛好?很簡單,其實不是他們人性原本就比亞洲人高尚,而是因爲他們政府一邊教育車輛應該禮讓行人,一邊對於做不到的駕駛施以重罰。

例如在美國,平常對駕駛教育就強調要禮讓行人,同時法律也規定,遇到校車路邊停車上下學生,所有的方向(除非有分隔島)的駕駛一定要停車,不論小孩是否要過馬路!如果初犯不停,第一次罰金就是五百美元(保險當然也猛跳)。再犯的話,加重罰金(可以到兩千美金或法官判決)而且吊扣駕照六個月到一年不等,甚至累犯可能就直接被吊銷駕照。

好多地區的亞洲人歷史文化都已經讓人民習慣了逆來順受,聰明的就說這就叫「自求多福」。所以才會出現宣導影片不是叫駕駛禮讓行人,而是叫行人如何自己做到「趨吉避凶」的宣導影片。
除了檢討肇事駕駛外
為甚麼不檢討交通路口標誌燈號的設計呢?

台北很多路口都有像日本一樣
一段時間內所有方向來車都是紅燈,專給行人通行的時段
除了保護行人的安全外
在尖峰時刻當左右轉車流過大常常會因為禮讓過馬路的行人造成回堵

當然每個路口狀況都不同,不一定適用
chiashin wrote:
搞錯重點!台灣絕大部...(恕刪)


政府只能選一個對象宣導?

台灣真的很多這種鄉民耶
「為什麼不是先做...?」
「那怎麼不說他...?」
「應該是這樣做才是最重要的吧?」
...云云

政府可以同時做很多事好嗎?
telmon wrote:
除了檢討肇事駕駛外為...(恕刪)


道路設計
其實如果有人具體去提議改善
有很大的機會有可能改善

但是大多數人只會在網路上亂罵一通
sweetmelody wrote:
爲什麼大家常說歐美駕(恕刪)


吊加沒用
台灣
小車只罰六千
大車罰四萬

也沒有刑則
警察也沒在抓
就算發生事故
無照者也可能不開單
在台灣警、政跟本不把無照當一回事
當考照的人都是傻子?

不過台灣就連國會都在打架了
連個民主多數決或協商都不會
帶頭打架、損壞公物帶壞社會風氣
shdhdff.hjs wrote:
為何要罵交通部拍這影...(恕刪)


看起來宣導
「安全的登山」
「安全的戲水」
「避免到警示國家」
「安全用電」
「安全用火、瓦斯」
「安全用藥」
「保護自己的財產」(如詐騙、竊盜)
「安全的工作」(如高壓、高空、局限空間)
...等等也都是不行的

因為雖然事情就是會發生
但是政府就是不該講太明
而且任何危險都是政府該避免的

我長知識了
R.I.P.  
台灣的馬路如虎口,大家好自為之!!
「重要路口架設攝影機專門取締不禮讓的駕駛才是正解!!」
台灣人遇到錢就乖乖聽話了........



Costco停車收費後,好逛許多!!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
就這樣撞下去?

X...(恕刪)</blockquote
所以現在繼二輪四輪戰爭
也要開始分有輪沒輪族群了喔?

我就遇過"行人號誌"已經紅燈
還是執意要衝過馬路的
也遇過停車讓行人先行
結果馬的給我划手機龜速的

不要講的好像行人就是天老爺
翻翻法規,行人也有行人的規範
我自己當行人也要眼觀四面
被撞了,什麼路權都只是坨~~屎
雖然撞死人是不對,但是馬路如虎口,行人快快走,這不是小學都有教,為何人那麼多還要像跟在公園散步一樣悠哉? 應該要有危機意識,覺得還是要有責任歸屬,建議斑馬線上都要有攝影機,這樣才好分辨責任歸屬,有的人是闖紅燈,想這種就不應該由開車或騎車的人負責
不是檢討受害者.....

但是我還能在這發廢文

就是靠著 "過馬路時眼觀四方"

簡單說....

我不會把我的安全建立在駕駛人的素質上...
  • 1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