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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和解?

應該可以看到診斷證明吧?
如果上面驗傷日期非當日就可以不用理他了
看你的敘述,對方應該不是當天就醫
人總是辛苦的活在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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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one2019 wrote:
你用三四公里的速度碰...(恕刪)

來亂的就不用回了
大家都知道,你們這掛的就是反四輪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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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有時間就跟對方玩
我看這個應該也討不了多少錢
通常知道要上法院
就會趕快來跟你和解了
不然就是用保險和解了事
這個強制險就能處理了吧
要怎麼做樓主自己最清楚
法院審理民事最後判決時,會依照求償金額向原告收取一定的判決費,如果原告敗訴判決費充公,這樣關鍵時刻原告可能就就⋯⋯⋯⋯
191787 wrote:
法院審理民事最後判決時,會依照求償金額向原告收取一定的判決費,如果原告敗訴判決費充公,這樣關鍵時刻原告可能就就⋯⋯⋯⋯(恕刪)


那位機車騎士已經提起刑事訴訟了

所附帶提起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

不用繳裁判費啦

escudolin wrote:
檢察官罵她是幫助你和解

如果你以為,檢察官站在你這邊

就太大意了

法律講究事實及証據

是非曲直只有當事人最清楚(恕刪)


說實在

我不認為檢察官會站在哪一邊,因為你們2位他都不認識

檢察官只會站在法律上有理的那一邊,因為畢竟他受這個訓練這麼久,法理情應該是他的處理原則

硬要再擠一個猜測他會站哪邊的話,我認為還有讓他可以快速結案的那一邊

如果樓主因為在偵查庭上,檢察官對於原告,也就是那位機車騎士所提的證據多所懷疑

也就是保險業務所說,檢察官在偵查庭罵了原告

樓主因此而認為檢察官以後會一直站在自己這一邊,恐怕這是樓主自己的一廂情願

今天是原告、也就是騎車那位,在偵查庭上胡扯、瞎扯,所以檢察官覺得很不耐煩

(你可以想像一下,你要花大把時間聽別人瞎扯,又不能不聽,害你沒有時間去處理真正重要的工作時,你的心情是如何)

檢察官只想用最省力的方式,處理這種小案,因為案件量實在太多

結果又遇到胡扯、瞎扯、沒事生事的原告,自然容易感到不耐煩

但是,如果原告提的要求,已經在合理範圍內

被告,也就是樓主,仍然堅不和解的話

此時被告、樓主,自然容易會被認為是無理取鬧的一方了,當然啦,拒不和解是你的權利

只是你使用這個權利的時候,最後結果是不是對你有利?你恐怕要想一想

就像在法庭上,罪證明確,殺人犯仍然拒不認罪,這也是殺人犯他的權利之一啦,但是法院根據現有證據,認定殺人犯是真凶,結果因殺人犯拒不認罪,很容易被認為犯後態度不佳,因此被判得更重一點

你有很多權利可以行使,但不是每一樣權利行使的結果,都保證會對你有利

我再說直白一點

今天如果有兩個人在我面前吵架,叫我出來評理,我站出來一看,是誰在無理取鬧、沒事找事,我就睹爛誰!

你可以思考看看,檢方心中的風向會不會改變…



所以,結論是

不要因為檢察官一開始的態度對你有利,就認為你就會一直處在有利的位置,而開始有一些超出應有理性的想法,或做法

你是否要接受和解,檢方的一時態度不應該是你考量的唯一因素
對方都告了、擺明想坑你、如果是我 證據都有留存 就跟她秏到底、下次開庭順便跟她說考慮反告她 誣告 跟 妨礙名譽 之類的、看她要怎玩都奉陪、遇到這種的真的會很無奈。
是當天的,她是離開後就跑去驗傷及報案⋯
E.Thing wrote:
應該可以看到診斷證明...(恕刪)
樓主遇到職業要飯的
不要和解吧 這種擺明就是柿子挑軟的吃
dunhilldun5168 wrote:
如果他拿得出公立醫院(恕刪)

有發生事實,所以不可能成立誣告和什麼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不要亂教人,免得換原po被檢察官罵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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