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erdog wrote:蝦米,光罰錢?萬一前(恕刪) 建議對有錢買"超跑"拿來飆車的不應該只是罰款了事,而是要吃牢飯~~嚴重超速算是公共危險罪,必需一視同仁,只針對"大型重型機車"不公平,甚至會讓汽車駕駛"誤認"開車超速是可以被原諒的
Leonyang1603 wrote:只談論重機?會不會太明顯了點?(恕刪) 只談論重機?那記者以後發文章,一定要貼兩篇,才叫平衡報導嗎?你乾脆規定以後貼一篇重機機車禍,就必須要再貼一篇四輪的車禍,不然就送上一頂 "歧視兩輪“的大帽子滿好笑的比爛哲學~~~
waterdog wrote:我所謂的有錢,也不是(恕刪) 有沒有錢怎麼定義? 誰定義??定義標準? 還是都你講得算?你有看假日一些熱門路段 一堆白牌塑膠車屁孩狂飆 他們都是有錢人?請搞清楚"人"跟"車"定義 車子自己不會亂飆 會飆的都是人 硬要給重機扣帽子,如果真要這樣搞,請把所有交通工具一視同仁,一律平權照你外星人邏輯,廚師 水果攤 醫師 只有有碰到刀的 通通都要加重都要關,因為都可以殺人
waterdog wrote:只談論重機? 那記者(恕刪) 錯~~~不需要討論二輪之後再發一篇四輪而是你的文章內容必須公平看待2輪4輪如果法律的設立嚴重影響某個族群的公平性這個法律條款會稱為"惡法"文章也一樣你的文章嚴重歧視2輪族群而且預先設定大重機族群為違規主要族群這就是一種歧視不能拿個案來當作通案文章收回去重寫
豬的老哥 wrote:他不是傻,他是想針對(恕刪) 哈哈,很貼切的圖片而且又把別人當成跟他一樣白痴一直提到特定者然後一直說沒針對性…拜託喜歡裝中立客觀的話,帳號也辦的勤一點明明就帶有成見又愛裝客觀專門反重機的還不就那幾位?真的當大家都是白痴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