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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痛批︰檢舉達人把政府當工具 簡直是地下市長

桃園市長家的門口天天被違停了我看他說什麼🤔沒關係!讓你們違停,我都走路到台灣的各個角落😂
樓主應不知介壽路在哪吧?
介壽路多長知道嗎?叫這區警察幾十個都不夠用知道嗎?

乾脆你來當介壽路三段大隊長好了,
整條介壽路你包了,從桃園區到大溪都給你當.哈..........

桃園介壽路三段在哪?我真的不知道耶!哈............
好像新北市才有?哈..........
勁揚丫德哥
4399218 wrote:
樓主應不知介壽路在哪吧?
介壽路多長知道嗎?叫這區警察幾十個都不夠用知道嗎?

乾脆你來當介壽路三段大隊長好了,
整條介壽路你包了,從桃園區到大溪都給你當.哈..........(恕刪)


這個新聞是我寫的?你有意見去針對那個記者,別來針對我.
altezzaclio wrote:
這個新聞是我寫的?你...(恕刪)
引用錯誤文章就說對不起大家刪文,別見笑轉生氣,不然你也跟記者差不多。
勁揚丫德哥
4399218 wrote:
引用錯誤文章就說對不...(恕刪)


我不認為這是錯誤文章,我覺得鄭文燦可以回應的更好,這樣回應不被攻擊才怪.

所以才轉貼看看大家反應,就算我不轉貼,也有別的人會貼.

整整十二頁的意見,有正有反,但是沒有一個人諷刺我,就只有你,對這文章有意見就發表,但是別來針對我,沒用的.
chuanchao wrote:
這一定要來看戲,樓下...(恕刪)
桃園市跟本沒有介壽路三段,文章有錯誤樓主還大言不慚說他引用沒錯?明知文章內容有錯還硬凹那是別人的問題。
勁揚丫德哥
altezzaclio wrote:
我不認為這是錯誤文章...(恕刪)
那我就直接你最喜歡做的事
檢舉你的文章有問題。
勁揚丫德哥
4399218 wrote:
桃園市跟本沒有介壽路三段,文章有錯誤樓主還大言不慚說他引用沒錯?明知文章內容有錯還硬凹那是別人的問題。(恕刪)


文章有錯誤,請鄭文燦市長說明(或請桃園市政府),他是不是有說過介壽路三段,還是記者加油添醋,記者加油添醋那就是錯誤文章,我認同該刪,但是不是由你來認定.

重點不在桃園市有沒有介壽路三段,而在鄭文燦市長有沒有這樣說過.
4399218 wrote:
那我就直接你最喜歡做的事
檢舉你的文章有問題。(恕刪)


那是你的權利.
2019-10-30 22:25聯合報 記者張裕珍/即時報導

交通違規取締愈來愈多,桃園警方近來挨批把民眾當提款機,警方無奈認為是因檢舉達人氾濫,不得不處理,桃園市長鄭文燦今天主持市政會議替警方說話,認為警方面臨大量、匿名或重複檢舉可不處理,還舉例若「介壽路一到三段,假設有300輛車違停,可能無法處理(取締)」,並指檢舉達人把政府當下游,猶如「地下市長」,此番言論也在網路掀起討論。

桃園警方取締交通違規裁罰量連年增加,違規停車開單去年達40萬張,今年上半年交通違規罰款已超收8千餘萬元,引起民代關切,警方無奈並非喜愛開單,而是檢舉達人太多。

鄭文燦今天在市政會議時表示,大量、重複與匿名檢舉案件不少,從檢舉交通違規、違章建築到環境改善等都有,市府3年前即請研究考核委員會制定大量檢舉辦法,避免此類重複、大量檢舉案,「檢舉達人變地下市長」,公務員業務大增。

鄭說,以往就曾有民眾檢舉某路段1號到1000號都是違建,公務員就乖乖逐一清查,他認為此類大量檢舉案,增加公務員負擔,尤其警方勤務涉公權力行使且有其特殊性,若遇到大量、重複與匿名檢舉案件「可以不處理」,可權衡違規與影響交通高低程度,依其行政裁量權來處理,不必全面處理,以免耗費行政資源。

鄭還舉例,若檢舉桃園介壽路一到三段有違規停車,假設整條路有3百輛車違停,警方要不要據此檢舉取締,但可能沒辦法這樣處理,將責請副市長游建華協調,未來請警察局也適用此套辦法,警方還是可以處理檢舉,但大量、重複與匿名檢舉,就應衡酌考量,也批檢舉達人把市府當下游,公部門一接到檢舉就處理,「那檢舉人就當局長當市長好了」。

不過鄭文燦的說法,在多個網路社團引起討論,「翻轉大桃園交通違規」臉書粉絲頁就回擊,鄭的說法是笑破人的嘴耶,政務官事務官的薪水是納稅人付的,若公部門有好好做事誰想當地下市長,並指介壽路根本桃園交通地獄,一天到晚在出事。

聯合也報了,還特別強調是鄭文燦舉例的.

你還要堅持是錯誤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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