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cat wrote:所以安全距離的觀念更...(恕刪) 如果這個路口並非每次都可以順利轉入...猶如雲林虎尾案..超商前面並不確定有無其他人車,既有空位讓小貨車停依樣~~為什麼車子要開的那麼【理所當然】?
汽車用 30 公里/時 速度右轉機車 40公里/時 速度騎乘2者 每秒只差 2.777公尺但~~汽車轉不過去【驟然減速】整個煞停 = 【一道牆】 機車 40公里/時 1秒鐘 11.1 公尺 我們平常人反應時間是 1.6秒 = 17.7 公尺 = 需要反應的距離大家說說看~~~這個安全距離該怎麼抓?
曉杯子 wrote:汽車用 30 公里/...(恕刪) 自己學著抓囉沒人能幫你計算(但是有個東西叫某台車的煞停距離,可作參考)而且我自己看影片是沒覺得這程度叫驟然煞停所以你我解讀一定會不同防衛駕駛都有教我們看到前方車輛在減速時我們需要做的就是預警性的減速因為我們不知前方有什麼狀況
silentcat wrote:看清楚我沒講肇責我講...(恕刪) 平安就是福!!!長久在台北被凌虐~~~就會知道轉彎時【關門】的重要性!!!【理所當然】【行雲流水】~在台北市不存在的!!!每分每秒都充滿了【?】號!在台北,靠近捷運站,有間房子是幸福的!!!日常生活可以不開車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