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ject 252U Defender wrote:https://m.facebook...(恕刪) 分享一下英國高速公路的經驗基本上,最內側車道一定是超車車道完成超車動作,就會回到原車道但事實上只要不是在最外側車道又察覺到同車道後車速度比較快在不影響安全的情況下甚至會主動移往相對外側車道待後車通過時再移回原車道我不了解英國的法規但開在高速公路感覺是舒服的
reAK wrote:高速公路內線全球概念...(恕刪) 五分奉送一些駕駛人就以時速100-110之間一直佔據內線道,怪的是還跟外側車道的汽車 並駕齊驅 , 後面塞了一條車龍.....但那時速100-110是根據儀表上的快樂表顯示 但實際上只有9x-100之間而且一路占內側車道占到底高速公路常無緣故的塞車 排車龍 , 常因是這些少數占著內側車道不讓所造成
在未塞車的情況下樓主以最高限速行駛在內車道後面有車比樓主速度更快這時樓主有二種選擇:1. 切中線讓道 <--後車超速,所以責任在後車2. 不讓道 <--樓主造成內線阻塞,所以責任在樓主其實還有一個方法供樓主參考樓主先切中線,等後車超車後,再切回內線以最高限速行駛如此一來,樓主便可合法以最高限速行駛於內線,其他人也無從說嘴了
我覺得比較有問題是 【限速"最高"】這幾個字,假設定速110 (gps的速度,假設它是100.00%精準的),那當定速在遇到上坡、下坡、大逆風時,車速可能會先有±1 ±2 ±3km/h的變化 ,接著才能自動去調整速度,這就表示沒辦法100% 全路程 保持在 "最高"速的 110km/h。
Object 252U Defender wrote:https://m.facebook...(恕刪) 為何是看GPS不是看你的儀表板車速,GPS通常都是正確時速的九成而已,還有是懶"得"不是懶"的",懶的(形容詞)後面是接名詞,後面接動詞要用得(副詞)。還有就像上面網友說的,最討厭的是開在內側車道跟中線車道並駕齊驅,若該車還自以為是覺得沒違規,那跟白目三寶沒兩樣,被公幹也是剛好而已。
stuffw wrote:分享一下英國高速公路...(恕刪) 您分享得很好 ! 但樓主對歐美嗤之以鼻 認為每國法規不同 其實是很多是相同的 我在泰國開車 用路人的觀念也是跟英國一樣 台灣就是有很多像樓主自以為是的人 快要連東南亞都比不上喽!
不管你在內線怡然自得開時速多少,當你警覺右邊有人超車或後方緊逼時,那就是你已經開得太慢了,也就是你該讓道的時候了,他超不超速不是由你來執法,就給前方的測速照相機或警察來處理,快與慢跟隨車流就是安全的保障,交通法規也是這麼寫的,說再多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