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哪一個豬腦,開放了網路檢舉,結果害自己業務量過多,甚至害員警眼睛過勞到近視加深
各縣市違規檢舉案件中,第一名是違規停車,第二名讓不少人意外,竟是「未打方向燈」。警方解釋,除部分駕駛變換車道、轉彎是搶快不打方向燈外,也有人駛進左轉或右轉專用道,或匯出、匯入國道交流道時,認為都是「順著路走」不需打方向燈,卻不知已違規,等收到罰單才知道荷包失血。
高、快速公路主線與匯出入車道交會處畫有白虛線,讓駕駛人辨識主線車道和其他車道的範圍,許多駕駛人誤認為只是順著路走,不算變換車道,因此忽略打方向燈,被開單造成荷包損失。
方仰寧說,駕駛人往往會有待轉的緩衝,他要求員警在處理檢舉案件時, 標準要更嚴格,將檢舉人連續錄影取證的時間拉長到1分鐘,確認在完成左轉的過程,駕駛人都沒有打方向燈,事證明確後,才予舉發,以避免爭議
市府光是寄紅單給民眾的郵資。估算1年大概要5000萬元,不僅是民眾傷財,對市府、警員也是工作負擔。
taiwanprofessor wrote:
不知哪一個豬腦,開放了網路檢舉,結果害自己業務量過多
各縣市違規檢舉案件中,第一名是違規停車,第二名讓不少人意外,竟是「未打方向燈」。警方解釋,除部分駕駛變換車道、轉彎是搶快不打方向燈外,也有人駛進左轉或右轉專用道,或匯出、匯入國道交流道時,認為都是「順著路走」不需打方向燈,卻不知已違規,等收到罰單才知道荷包失血。
高、快速公路主線與匯出入車道交會處畫有白虛線,讓駕駛人辨識主線車道和其他車道的範圍,許多駕駛人誤認為只是順著路走,不算變換車道,因此忽略打方向燈,被開單造成荷包損失。
方仰寧說,駕駛人往往會有待轉的緩衝,他要求員警在處理檢舉案件時, 標準要更嚴格,將檢舉人連續錄影取證的時間拉長到1分鐘,確認在完成左轉的過程,駕駛人都沒有打方向燈,事證明確後,才予舉發,以避免爭議
市府光是寄紅單給民眾的郵資。估算1年大概要5000萬元,不僅是民眾傷財,對市府、警員也是工作負擔。
笑死
所以說警察的功能是什麼???
警察不認真執法讓民眾自己檢舉
這種風氣很糟糕
不認真執法然後怪檢舉達人?
怎麼不認真執法
檢舉達人遇不到違規也沒辦法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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