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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公車再傳撞路人身亡 疑轉彎死角沒看到


amanti88 wrote:
北市公車再傳撞路人...(恕刪)

怎麼看都是駕駛問題 沒禮讓行人就沒讓 全推給視線死角就合理了?
沒有胡扯
行人自己也要注意車輛
不要以為走到路上最大
因為只要一次 你就跟這麼世界說再見了
凡事小心為妙
我看到有車輛要過 我會用跑的
台北市長在幹嘛?!明年也別2020了!!台北市都管不好!!

amanti88 wrote:
北市公車再傳撞路人身...(恕刪)

amanti88 wrote:
北市公車再傳撞路人身亡 疑轉彎死角沒看到


很遺憾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鬼扯,走行人穿越道為什麼要注意四周狀況?

笑死~

不尊重行人的S帳號不要再開分身出來硬凹了好嗎


行人過馬路不用注意四周狀況 ?

命是你自己的 , 你要不注意也可以 , 被撞死了 , 甚麼都來不及了 !

法規是死的 , 自己出外甚麼都要注意 , 法規並無法保障你的性命 !

社會上很多事情本來就是要自己注意 , 尤其是性命問題 , 等你死了 , 再上網來 po 吧 !

社會上有一種人 , 反社會人格 , 這種人誰也救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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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IORE wrote:
台北市公車根本就一堆...(恕刪)


有開過大車都知道車子真的有死角

特別是過馬路的人跟車子轉彎同步,人會藏在a柱裡真的看不到

避免這個狀況很簡單要求司機轉彎一半停車再開

但實務上大家趕趕趕真的很難

一般再開車時要轉彎前都會注意有多少行人機車

如果轉彎十人有少就會停頓一下等人出現

但是司機動不動就開車8小時不休息

要一整天保持精神集中真的很難....
~01呀 你甚麼時候要改進 換一次頁花了我4秒鐘~
不用推給死角,有死角更應小心駕駛

看影片,公車轉灣不減速,直接輾過行人,基本上就是"我大車最大你們都要讓我"的心態

大車吃機車,吃行人,已是常態,我每天在北市都看的到,素質早已一代不如一代

駕駛關到死吧! 關好關滿!
我過馬路每次都是擺頭看左右方有無來車,直到順利通過馬路為止

提供給各位大大參考

dallasoriginal wrote:
很簡單 就是過失殺人的刑責太輕~~~~

定讞都重判 死角馬上就變可視角了~~~


政院通過刑法修正案 法務部列7大重點
.
.
法務部認為,從事業務的人,對防免發生死亡或傷害結果的注意義務與程度,應與非從事業務的人相同,基於刑罰平等原則,刪除業務過失致死罪及業務過失傷害罪,但提高普通過失致死罪的刑度為5年以下,普通過失傷害罪刑度提高為1年以下,由法官依個案過失情節量處適當之刑。
.
.


基本上, 一般人變重了. 大概是這樣!
不然現在一般人是只有2年以下,6個月以下.
不過還沒通過

stwjk wrote:
我確定香港的行人綠...(恕刪)


你確定香港所有的路口都是這樣設計嗎?還是只有繁忙的大路口?
台北也有很多路口現在就是行人綠燈時,所有方向的車都是紅燈,
我說的不切實際是所有的路口都這麼設計,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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