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03091
blueskycloud wrote:
最單純又比較沒爭議...(恕刪)
第一~監獄不夠!
第二~為何要用我們納稅人的錢養他們?
明明就很單純的事情~喝酒不能開車...不了解意思嗎?
這不就跟~不能拿刀去捅人...這麼簡單的意思看不懂?
拿刀捅人會死人...但有很多因素可能會拿刀捅人...所以不見得會判死!
但酒駕致人於死....擺明是要故意殺人吧!
拿酒駕當幌子~其實是用來當免死金牌~看到人就故意加速撞死他...順便滿足其殺人快感!
這很明白吧! 怎大家都看不懂!
那些酒駕的人潛意識就是要殺人~要殺人~要殺人~用殺人來紓壓的!!
所以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真的是要唯一死刑!
且不能讓他死得太輕鬆!
我會建議用電椅或是絞刑....這樣保證不會有人敢酒駕!
但~我覺得要是能像南京大屠殺的日本人那樣...
把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的人都跪在死者靈堂前....
用大刀或武士刀直接斬立決....這樣更能嚇阻酒駕!
斬首畫面還媒體直撥....這樣真的就社會太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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