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family651105253 wrote:
大聲甚麼?我有撇清...(恕刪)
有誰在酸什麼?
講的都很剛好而已
直行機車被路旁停車擋住看不到加油站出來車輛
所以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
直行機車被路旁停車擋住看不到加油站出來車輛
所以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
直行機車被路旁停車擋住看不到加油站出來車輛
所以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
這樣看懂了嗎?
你的立場根本連轉彎車都說不上
假如你真的認為你是轉彎車,那你的問題更大
你要從哪?轉去哪?為何在直行道路上你會想要轉彎?
就規定上你沒有"路權",你完全沒有道路的駕駛優先權
你從非道路要駛入道路,理因等待該道路上沒駛來車輛方可切入
因為你"完全沒有該道路的使用權利",路邊起步其實也是這樣
而應注意而未注意?請問甚麼是應該注意到的?
確保行駛道路前方的一切狀況?
還是用預測的方式去設想突發的情況發生?
今天就算機車有看到你,也不代表他需要作任何動作
因為他基於信賴原則,相信你知道而且會遵守"路權"這規定
難不成綠燈行駛時還要小心翼翼的注意左右有沒有闖紅燈的車輛?
被撞後還要承受"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個惡法?
台灣人好,有打方向燈就讓你切,有些甚至連打都不打就切出來
在台灣才會跟你吵比例原則,在國外根本沒這回事
違規就是肇事主因,其他後續只不過是你這個主因衍生出來的果
還有請保險,保險不只對他人負責也是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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