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就在放大解讀了還怪樓主呀?樓主不過是放個影片,問時速多少,能不能檢舉不想回答就上一頁不會?就扯到了超跑撞車,西濱大車車禍,超速、違規,叭啦叭啦講一堆。尤其是影片下的留言更多腦補的。樓主不錯,釣出了不少兩輪嘴臉讓大家笑笑
我只是要問這種速度的檢舉能不能成或是要如何檢舉而已......畢竟這種無法實際測得的時速不過影片下面一堆的人發炎..可能都是單車族就是....jason 567 wrote:自己就在放大解讀了...(恕刪)
現在在講啥?超速問題啊~~~現在實際上就是有因超速而產生的事故所以我才講要多設“測速”順便引用新聞內容到是有人是不明不白就亂批判.......還有人附合呢.......至於講啥新聞留言內容留言的都是某車種駕駛人?還是有人放大解讀?如果有看重機事故新聞看批判的留言內容的腥辣......不知道要講是何種水準呢??影片中騎士能不能檢舉?樓主可以直接檢舉就好了不是?有人都截圖出車牌了不是?自己檢舉看看不就知道了??拍攝影片也有車速不是??這還無法檢舉??
輪不到你酸啦講的好像你都不違規似的你若是真的很守法,應該開90以下GPS測速9X,表速應該破百了別在那邊要求別人遵守限速啦先管好自己那些超速的自有警察與測速照相去抓那麼喜歡管可以去考警校當警察天天開車去西濱抓
tom3435 wrote:以綠柱為基準,間隔約1米,機申1秒時間約拉開30柱距離,30米*3600秒/1000=時速108公里+車主時速97公里=205公里 你犯了跟前面以路上標線為基準計算出重機時速相同的錯誤,不管是以路上標線或是以綠柱為基準計算,都不能加上行車紀錄器車輛的時速,因為路上的標線跟路旁的綠柱都是靜止的,你既然以靜止的物體作為基準,怎麼會再加上另一個移動物體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