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怪歐吉桑 wrote:
檢舉魔人如果那麼機車,為什麼我開車近20年還沒被拍過。
個人猜測應該是你不住在台中。
猜測應該是你沒剛好在魔人上下班時段必經之路。
猜測你可能習慣前車30km時速行進,也絕不會跨雙白線 雙黃線 路肩 或機車道去超越前車。
猜測大大這二十年的開車過程 從來沒跨過雙白線 或任何一輪去壓到雙黃線 等等‧‧‧
所以才都不會被檢舉!
=
個人覺得看見這主題 是我這幾天覺得最有趣 最開心 最興奮之事!
銀噹•馬汀 wrote:
這種心態有比較好?
而且檢舉人的那傢伙 自己也有違規。
卻他_的沒檢舉自己‧‧‧實在是‧‧‧
gogojoye wrote:
我從沒聽說過,飆車、酒駕撞死人的,被民眾蓋布袋。
我個人覺得以上這兩款(飆車的,酒駕傷人 致人於死),直接死刑。
加 喝酒者 直接無期徒刑!
roward wrote:
沒記錯那檢舉魔人自己也被後面的車跟拍過沒打方向燈
啥,這傢伙竟然曾經沒打過方向燈就變換車道?
看,那牠怎沒檢舉自己。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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