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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線速限有模糊爭議嗎

隨後槍出如龍 wrote:沒爭議啦不過個人因...(恕刪)


完全同意!!就是這麼簡單你管別人超不超速~既然擋到了就讓一下~不就好了~禮讓禮讓就這麼簡單~我也是發現後車比較快就讓道
一直討論速度多快有何用處?又不是警察~別人違規也輪不到我麼管啊!!
edcrfvt7280 wrote:
最近有感~要禮讓要...(恕刪)


所以我都沒再讓,我開110 還要超我車?? 要我讓道? 去吃屎吧

ds1441 wrote:
切換車道真的很不安...(恕刪)


讚啦,那如果環島公路網成形,那他不就...
我看版主應該不常遇到內側就算開到最高速限110
但中線車輛確跟內線並排行駛
然後看到內線前面都沒車的狀態

接著後面一堆車都從最外側超車....

內側超車道讓一下很難嗎
哪怕後車是否超速
那也是他家的事

外側車道有時候還比內測車道順暢.....
這就是台灣的國道,挺無言的
lonewolf10000 wrote:
目前高速公路是有速...(恕刪)


















超車道就是超車道,超車完就是回中線,至於若以最高速行駛內側超車道後車不守規矩用很高的跟在後方,那已經開到法定最高速限時,要不要讓出內側超車道,自行看圖解釋吧
奇怪
明明我都貼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的文章出來了
怎麼還有人看不懂 ?

google就查的到了
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是否應禮讓後方超速車?相關說明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
如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本局將嚴加取締此等惡意逼車行為。

三、利用內側車道超車,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
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致堵塞超車道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所以以時速 110公里行駛內線車道就不用再更改車道
也不用禮讓後面想超車的車子

至於認為對方是龜車占用內線車道或者快樂表.
你我都不是執法人員
不用煩惱這麼多
讓警察去判斷就好了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

很重要喔 !!!
問題在於:
1.【精準的時速表】這個是不存在的東西,包括GPS甚至連測速槍(任何儀器)都有誤差值。

2.其次【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是不可能做到的。
a.人體操縱油門是不可能讓車速定在某個速度,而且1的緣故你也無法知道你現在真實絕對車速為何。
b.再來現在的定速系統也無法讓車速一直精準的定在最高速限,一樣會有誤差。就算用了定速系統將車速定在最高速限(假設110),你的車速一定是在[110+e1, 110-e2]這個區間變動,這個誤差e1,e2可能很小(例如0.x),但只要你的車速是在(110,110-e2]這個區間,那你就不是在最高速限了。

結論:不要一直佔用內車道。
建議樓主去已開發國家開車上路感受一下,然後應該就會改變想法了.
法律也沒規定公廁使用時間,久占公廁看報滑手機沒違法,只是沒程度罷了.

rock255 wrote:
奇怪明明我都貼 內政...(恕刪)


對啦對啦 你就繼續內側開好開滿
所有想超你車的都從你右邊過
右側超車比較危險也沒關係
別人家的孩子死不了
就算波及到你
你也是沒錯的一方
家人還有保險金可以領 多好~



祝行車平安
內車道非超速車道
當然也非最高速限專用道
你都可以講我最高速限不讓沒關係
問題是你的最高速限也不是最準的
你開110在內線
說不定後車錶速不到110
錶速都有誤差
何以要用內線錶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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