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

陽光刺眼,狠撞路邊騎士害削鼻命危

看就知道在滑手機......就算陽光刺眼,從旁邊的景象,也可以知道車子在偏移車道,明顯就是在扯謊

yan49516 wrote:
每次發文都用一竿子打翻一條船的手法,四輪開車的如果都是這種樣,
相信機車族早已經消滅光了。


這個好笑

一個違停
一個亂開
兩個寶剛好遇在一起而已也能在那邊吵幾輪
眼裡只有輪數的人真的好棒棒啊
鯊魚冰棒 wrote:
請問你的駕照是拿幾隻...(恕刪)


交通警察大隊說明:
550 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既適用小型汽車之行駛規定,故亦需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第2項規定,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則不在此限。

https://www.banqiao.police.ntpc.gov.tw/cp-93-2025-11.html

又來一個棒棒腿換駕照的人!

鯊魚冰棒 wrote:
請問你的駕照是拿幾...(恕刪)


原來你家裡是開雞腿便當店呀!

都已經蓋到幾樓了,還在嘴違停?



交通警察大隊說明:
550 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既適用小型汽車之行駛規定,故亦需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第2項規定,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則不在此限。

https://www.banqiao.police.ntpc.gov.tw/cp-93-2025-11.html



大型重型機車在行駛途中,因機件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無法繼續行駛時,應顯示危險警告燈,牽移離開車道,在故障車輛後方一百公尺處設置可於夜間距離二百公尺處辨識之車輛故障警示設施,及立即通知該管公路管理機關或警察機關協助處理。

若該名騎士是因機械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無法繼續行駛,仍有下車牽移及下車設置故障警示設施的權利。
01真的是歡樂沒極限的論壇,

機車路邊被撞,只有01能看到提出各種法規檢討路邊停車是否違規,太神了

相信大家走在路上,頭皮屑掉落都會馬上撿起來
看了行車紀錄器影片根本沒有刺眼到看不見啊
駕駛不知為啥一直往右開
原因只有他自己知道嘍
駕駛在找藉口而已啦
根本就沒有陽光刺眼
不是在找東西就是滑手機
也可能是打瞌睡

關鍵是台灣的司法根本就不會對危險駕駛做有效的處罰
這駕駛照樣可以繼續上路
希望騎士能夠平安康復...
但是
..當三寶四輪碰上三寶兩輪,是有甚麼好討論的??
..當三寶四輪碰上三寶兩輪,是有甚麼好討論的??
..當三寶四輪碰上三寶兩輪,是有甚麼好討論的??
..當三寶四輪碰上三寶兩輪,是有甚麼好討論的??
..當三寶四輪碰上三寶兩輪,是有甚麼好討論的??
..當三寶四輪碰上三寶兩輪,是有甚麼好討論的??
..當三寶四輪碰上三寶兩輪,是有甚麼好討論的??
..當三寶四輪碰上三寶兩輪,是有甚麼好討論的??
..當三寶四輪碰上三寶兩輪,是有甚麼好討論的??
..當三寶四輪碰上三寶兩輪,是有甚麼好討論的??
..當三寶四輪碰上三寶兩輪,是有甚麼好討論的??

.
.
.
.
.搞不好還會出現三寶三輪咧!!!



A41323 wrote:
看就知道在滑手機....(恕刪)

Danny Lin@ wrote:
給前擋透光30%,車身10%的你,
祝你全天候行車平安!
真的為你的隔熱紙感到驕傲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3784986&p=1
想必這位劉先生 對於開到晃神 應該是感同身受 只是撞的東西不同跟有沒有人提醒的差別

Danny Lin@ wrote:
交通警察大隊說明:550...(恕刪)


呵呵
你們這些人真的很厲害
雙重標準無極限

以後看到四輪臨停在慢車道上不要唉喔
他們沒有違規喔
  • 1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