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13145 wrote:如果是這個道路設計...(恕刪) 我就知道這樓一定被忽略在幫這樓貼一次有不少這種道路標誌大家一起擠中間兩線道 至 兩線道本就不該存在左轉專用道是一個很奇怪的東西三線道 至 二線道才該有左轉專用道不然何來佔用車道一說?一樣幾句話魔人自稱是做好事為何卻很多人持反對意見?譬如那些常發起淨灘活動等等類似的人為了大眾去做好事卻不會有反對聲音?在更貼切一點如果這些魔人的檢舉全部專注在"亂丟垃圾、亂丟菸蒂"等等的檢舉我相信不會有反對聲音其中差異希望能夠了解
道路設計是一回事遵守規則是另外一回事道路設計不好應該寫信箱申訴促進改善在還沒改以前當然必須遵守完全不應該有什麼規定不合理就不必理會的想法檢舉的非常合理這種不理會左右轉車道甚至利用車道搶快也算是台灣交通的日常真希望有比現在多出十倍百倍的職業檢舉人反正開車守規矩即使每個人都是檢舉達人一樣犯不到你
樓主說這樣行為是偷雞摸狗,我倒是覺得像是正大光明:因為大多這樣違規的車子,都是為了利用紅綠燈,超越前方的車子,所以多數是刻意走到左轉車道,利用綠燈超車。我承認臺中市有很多設計不良的路口,但我寧願相信樓主目的,是要讓那些喜歡 [插隊] 的駕駛人,一點點(600元)提醒。#對啦除了樓主以外我來也檢舉不少臺中市的惡意插隊車輛
左轉車道直行並不會影響到左轉車,所以還好。這只是為了抓而抓。最應該被檢舉的是一堆左轉車為了減少停等時間,跑到直行車道停等左轉,導致嚴重影響直行車動線。這種的才應該被罰,麻煩您了。 我指的不僅僅是台中,而是全台灣。c.c.0110 wrote:回應一些看法:1)...(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