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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停併排」害三代單傳斷後 孫子被撞成屍塊

3554763 wrote:
違停有錯,但是騎車的真的沒有問題嗎??騎車都不知道換車道要看後照鏡嗎?防衛駕駛觀念真的很差


酒駕有錯,但被撞的真的沒有問題嗎??看到車來撞過來都不會做迴避動作?自我保護的觀念真的很差
強暴有錯,但被強暴的真的沒有問題嗎??裙子穿那麼短被強暴怪誰?自我保護的觀念真的很差

感謝這位大大示範何謂檢討受害者
我檢舉的目的不是為了正義或吃飽撐著, 而是為了讓我居住的環境舒服安全, 所以新竹你自己想辦法囉


茉莉奶茶 wrote:
大大你可以來竹北地...(恕刪)
高杰崙 wrote:
晚上走一趟基隆夜市,...(恕刪)



在那附近開車很痛苦,一趟下來少說100件違規停車,讓你檢舉到手軟。


然後分局就在旁邊,放任無視違規,真不知道國家花納稅人的錢付他們薪水幹嘛。
wetty wrote:
如果待轉大富翁違反集遊法,警方有可能不移送嗎?
一般集會遊行, 行人走到車道上、佔用車道,違反交通規則,侵犯別人路權 --> 需要申請路權
大家相約依交通規則騎車, 還要事先申請?


喔?所以約一堆機車在同一車道上,說守法玩轉彎遊戲,是很高尚的行為??


wetty wrote:
警察並沒有不清楚這些人的意圖(沒有懷疑)
待轉的行為原本也不違法(也沒有犯罪)
所以警方只能用不依警方指揮開單


那很好阿,開單不好嗎??
就表示這群人是在搞鬼而已,並不是啥值得獎勵的行為。


wetty wrote:
依規定騎車 = 擾民?


喔,依規定騎車不擾民阿,
但一群人故意揪大團依規定在同一路口轉來轉去,
這就是擾民了。


我之前就嘴砲說過了,
若是有人揪一大堆人玩過馬路大富翁,讓所有正常想右轉的汽機車無法在燈號轉換時間內轉彎,
這不擾民??

在您眼中這應該是便民的行為吧,無怪乎瘋狂護航待轉大富翁的無知行為。

待轉大富翁您覺得得到啥成效??
1.搏新聞版面
2.行為受多數人唾棄

除了這兩點我想不出這個無知行為傳達了什麼東西。。。。

二輪神教教徒,非我族類之抹黑起手式: 1.你一定是四輪嘴臉 2.你腦弱,被政府洗腦
這世界上沒有「找不到停車位只好違停」這件事,只有:
1. 嫌合法停車位太遠懶得走(大部分的人似乎認為超過10公尺就叫遠 我自己是寧可停到一公里遠的地方走過去啦,不曉得那些非得違停在店門口的人是怎樣)
2. 不想花錢停停車場

每次看到那些寧願違停也不肯找遠一點的車位的人都覺得他們是不是殘廢(更,我不想侮辱身障人士啊……)

像我家隔壁有間名店,每天都有排隊人潮,店家自己很有良心地考慮到會影響鄰居出入,特地把緊鄰店面那塊地不知道是用買的還是租的,弄成停車場,起碼可以停20輛車,但是廣大的台灣同胞仍然不願意去停,就是喜歡違停店門口,停到我家車道口的網狀線上,阻擋我們進出。可能店家想說是不是停車場規劃得不夠好,又刻意整地,灌水泥,劃線弄得好好的,但是每當我要出門卻被違停車輛擋住出入口時,等我轉過去一看,停車場根本是空的……這些違停的垃圾,理由不外乎是「我買個東西一下下而已」、「我已經停得很過來了」,笑話,你廢話當然是買東西一下下而已,啊不然你以為停車場是要給誰停的啊?消防車嗎?人家弄個停車場就是要給你停的啊,是在傲嬌什麼?你停一下下就是擋到我一下下,擋到就是擋到,我管你幾下?而且不管你停得有多前面,你壓到網狀線就是妨礙到人家進出,你以為我家車道一出去就可以直行喔?拜託一下,我們是要右轉的好嗎!你停在右方阻礙我右轉,我勢必要再往前開才有足夠的轉彎半徑,這樣就會導致我一出車就吃到中線道,更別說左邊也有紅線違停的阻礙我視線,我請問你機車要怎麼走?外側有紅線違停,中線有我轉出來還因為違停車輛阻擋視線我不一定看得到他(但我當然會等到確認沒有車輛才出車,然而我就是被嚴重影響、侵害了權益),所以這下難不成機車要騎禁行機車的快車道? 有時甚至會出現三線道變成一線道的局面,你說離不離譜?但這就是台灣人的素質,這間店的顧客,少說有七成都是這種垃圾,新聞報導的那些受害者就是被這些「只停一下下」害死的……他們永遠自以為不會妨礙到別人,垃圾。
對岸很多這種電動滑板車,不貴,台幣 5千~1萬

可以摺疊起來,放在後車廂


停比較遠的時候,從汽車 "分離" 出來(拿出來),滑過去

電動的(充電),握把上有電門,像機車那樣,摧下去自己會走,最高時速約 40~50,腳踏車速度。上大樓電梯沒問題。





包括住家附近沒停車位,被迫要停離家很遠的地方,很好用。省的整天佔位,被檢舉還被開單罰。

掏寶搜尋:電動滑板車

隨便舉例:







工藝品質很高,台幣 5千~1萬(看配備)

雙輪碟煞,油壓懸吊避震,遙控鑰匙(防盜器+嗶嗶解鎖啟動)



也有這種的,電動陀螺儀平衡輪(代步工具)


對岸這些電動代步工具(電動滑板車、平衡輪...等等),很便宜啦,台幣幾千元而已。台灣買就貴了,上萬起跳,都是商家去對岸批貨的,轉一手貴 2~4倍。


可以摺疊起來,放在後車廂,重點!


好比給車子添了一個配備(子機),可以分離出來這樣子。

如果有這種東西,還擔心走路累嗎,停遠一點又如何。
stoak wrote:
「臨停併排」害三代單...(恕刪)


我倒覺得教導機車不要跟汽車並行會比較安全,順著車流速度跟在汽車屁股後面都沒這麼危險

騎在路邊,危險實在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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