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要求所有新建建物的停車位數量不就好了真的不懂一個社區500戶 結果政府地下室停車場只開放350個車位(法定+獎勵)剩下150戶車位呢?只能出去停路上 這才是最大問題 戶數跟車位數不符 只會造成路上停一堆車500戶 至少開放至少500位車位.甚至600 700 可以容納更多車子租用停放不好嗎(B1公用停車場.B2以下住戶停車場)
看到標題我就傻眼了 什麼鬼邏輯 什麼人會有這樣的想法你說開放內側車道給汽車停我還能接受, 憑什麼要把外線給汽車停那什麼都給汽車就好了啊你直接停路邊 會有代客泊車幫你把車帶去拖吊場 完全不用去找車位喔這樣夠棒了吧 希望你沒事不要開車出來害人
蓋厲害...繳稅就能合法違規停車....一定檢舉你可以去選立委修法啊...看修得過嗎....前提...根本選不上.....展哥. wrote:都會區停車格一格難求...(恕刪) .展哥. wrote:汽車繳多少稅機車才繳...(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