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JRx wrote:
大家好,小弟在一年前5/20發生擦撞事故(無人傷亡),當下報案對方車主說他有保險會請保險公司與我聯絡(當下車主沒有留下保險公司的電話與聯絡方式),由於非自己的車輛所以不知當時車主無保第三責任險車碰車,在事發三天後車主與保險公司沒有與我聯絡,本人主動聯絡車主手機,車主說在開會稍等會回電與我說目前車子是在哪個保修廠與保險公司聯絡方式,這一等就等了一個月,這一個月當中我多次致電車主,車主完全不接電話!
6/30初判表下來我方全責,對方保險公司當天來電要求償,一筆四萬的金額,我反問保險公司當初無法與車主聯繫也無法與保險公司來聯繫,我連車在哪修都不知道也沒看到車損的實際狀況估價單也沒看過,維修方式我也不清不楚,完修後直接給出一個金額來向我求償這非常不合理‧保險公司就一直跳真說他們合法來取得代位求償。 如果不賠償就會提告(那就只能告了)
近日法院傳來調解庭傳喚單(目前開完調解庭)調解庭上我才看到估價單,維修是在原廠維修,維修方式全以鈑烤來處理,並非換掉整個總成件(我知道保險公司很聰明為了閃折舊問題才以這種維修方式)
調解庭上我提出的問題:
一.車主說會請你們(保險)與我聯繫,但是一個月來皆無與我聯絡,我多次致電車 主是完全拒接的狀態。
(保險公司只回答車主在事發三天就報出險,我整個黑人問號?)
二.車輛損害我願意賠償至回復原狀,但是在維修前的車況我看都沒看到也沒經過任何商討,而且這維修金額我無法接受,在外廠(原廠出來的技師精品名店)用原廠料號的漆跟一樣金油維修制回復原狀的金額並不會這麼高。
(保險公司只回,他們是合法去得代位求償,所有維修都是回原廠)
停解庭沒有結論委員直接問保險公司是上法院,就上法院由法官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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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問題是
今天換個角度如果對方完全肇責,車主報第三責任險由保險公司來賠償我,但是我不接保險公司電話跟車主電話,我的維修方式回原廠只做鈑烤無更換任何零件(無折舊問題)。初判表下來後我直接向保險公司來做求償所有的金額。
實際案例:我沒有保險公司,對方直接修完後保險公司開單給我,我不想買單
假設案例:我沒有保險公司,我修完在開單據給對方保險公司,對方或保險公司不想買單
保險公司會如何處理這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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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自己另一台車上個月發生的事故
對方是100全責所以我方就沒辦出險,我是有連絡對方保險公司的我說回原廠維修報價。
保險公司直接不同意說這金額不滿意要在他們配合的保修廠才能處理,由於是家裡的車家人同意回復原狀就好我就沒插手後續了。
為什麼保險公司可以主張他們不同意原廠維修的金額與維修地點?一定要在他們配合的地方才行?
小弟今天不是不賠償只是對保險公司處理的方式有很大的不滿,請砲小力點
大家都知道要保險公司來賠償都有一大堆規定那個不行這個不行的,換到要賠償保險公司完全又是另一個嘴臉
沒保險的新手駕駛與各位老少請保險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謝謝
花錢保險
當然是代位求償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