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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團體號召不鑽車運動~~動機可能不單純

我想貸款100億,願以我這一生來當抵押品,我一定會如期繳納期款的,如果有意願的我們可以一起號招,我想銀行應該會借貸給我們的。

那個......
我預計年底要去美國移民了。

有人明白我的了解嗎?
donovan0426 wrote:
http://www...(恕刪)



很好啊
不要光說不練,好好排隊。
活動應該辦在中午,太陽高照的時候。
這樣才看得出決心。
不要學半套,還挑晚上。

donovan0426 wrote:
http://www...(恕刪)


So what?
鑽車也有意見?不鑽車也有意見?
法律有規定不能同時間一大群重機上高架嗎?
覺得丟臉就把重機賣了吧

cokecolatw wrote:
1. 原來一台20~30幾萬的摩托車是奢侈品,一個人開一台50~60萬的汽車就變民生必需品? 閣下邏輯有事嗎?
2. 重機本來就不貴,是加上中華民國萬萬稅與驗車費才貴成這樣,幾乎是世界均價的1.6~2倍
3. 不是交通工具? 那他怎麼能領牌上路? 原來我每天都騎著不是交通工具的交通工具上下班跑客戶阿

有什麼問題可以盡管發問
小弟會盡可能協助的 ^^


針對奢侈這個問題...
首先,基本上以結論來說,我是不覺得重機是奢侈品,他在娛樂方面有其不可取代性



但你提的第一點,要拿來跟汽車比? 我認為這完全沒有可比性

基本上奢侈品廣義來說就是 -非必要、有低階產品或其功能性有可取代方案之高價物品

譬如說明明吃飯會飽,你就要吃魚子醬、生魚片吃到飽,那麼後者就是奢侈品
或是說明明隨便一個不銹鋼湯匙可以舀湯,偏要拿啥法國設計師款銀湯匙,那麼後者就是奢侈品

所以說今天所謂"奢侈品"不是在於價格,而是相對來說是否必要



好,那麼我們來說說重機與汽車

先以重機優點來說兩輪之功能性,靈活度及一般道路上可行駛之速度來說,基本上一般125/150都能勝任,
若以功能性來說,
一般機車的車廂及人員乘載量基本也高於大重,當然還是有大羊等載運量驚人的,但多數的街車是偏小甚至沒有
所以說大重並非沒有低階產品可以取代,甚至部分功能性還遜於低階品

那再來說汽車,單就四輪的穩定度,對地形天候的適應性,對駕駛的保護性、貨品的乘載量及人員的乘載量
基本上沒有任何低階產品可取代,要說高低階,也不過是汽車界裡面在比而已


如果要拿這兩者要來比的話,重機絕對是奢侈品無誤
汽車可以不是民生必需品,但今天若有功能上的需求,他幾乎不可取代
但重機可被取代的點可多了,尤其是不可上高速公路的現況,在日常生活上幾乎找不出必要之處


但真正談奢侈的方向在哪?
要跟汽車談奢侈,重點是要放在6-70萬國產跟3-500萬豪華轎車或是車款間的比較,才有所謂奢侈的問題
對,那是他們的戰場

而重機不可取代處我認為是娛樂性,我並不是說娛樂有什麼不好,娛樂性確實很重要
在"娛樂性"這點上就確實跟一般機車拉出很大的差距,從安全、舒適度及便利性,自由度都有極大的區別
甚至跟汽車出遊也有極大的區別,從這層面看來確實有其必要,要說是奢侈品? 真的還好吧 單車2-30萬的也滿街跑了

但也確實是這個前提下,大眾才有那麼多理由可以拿來說嘴重機

--

硬要拿來跟汽車比,找錯戰場,人家當然有千百個理由打槍你
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若真那麼實用及不可取代大家早就都買大重了還會汽車機車滿街跑? 大家都很會算的

當然,一台至少6-70的車子都在買了,滿街到處都雙B,當然不會是價格的問題
這也是我上面說的:所謂"奢侈品"不是在於價格,而是相對來說是否必要

---而是不是奢侈品,就要看從哪個層面去比較


至於
2. - 你就生活在台灣,在台灣就是貴,誰管你國外貴不貴,別去抱怨不可改變之事實
3. - 我認為確實是交通工具無誤,但拿去跑客戶還是拿去飆車,基本上那也只是個人的事,對討論沒幫助



以上,誠心討論

另外建議不用特意詢問別人邏輯好不好,在我看來"邏輯好不好"也是相對比較來的

donovan0426 wrote:
我只是不想當天騎重...(恕刪)



標準井底蛙起手式「我也有騎......」
車勒? 貼出來看看
平常腦民愛嘴鑽車縫,現在不鑽了也能嘴
到底是怎樣啊

鑽不過不代表不會鑽,有汽車可以過的大小哪台不會鑽
Mianhuayubaby wrote:



網路號召帶頭的...(恕刪)



我哪段話是很有保留的


壓垮最後一根稻草的會是誰


相信交通部哪些大頭最近都煩死了


交通部應該不會多久就有動作的了


說要放行上國道,早就應該放行了


可見問題拖到現在


背後不單純就是了




當然可以做不鑽車運動

但是請在正常常態下

讓大家平時在道路上就看到你們不鑽車的作為

讓大家改正對你們的印象

而不是故意一大群車上去表演給人家看

然後人家在罵的時候就說:鑽你們也罵,不鑽你們也罵

這種行為沒有任何意義,只會讓人家更反感

在車流量很大的時候搞這個

不管你是重機汽車行人

都只會使人厭惡

所以感謝你們這個運動,讓大家看到重機更度爛~~~~

為一般只想好好騎車的重機騎士默哀~~~
建議修法,機車就是機車,汽車就是汽車,重機就是機車,這樣鑽車就不會被白眼,也可停機車停等區,不會堵車陣,稅金照機車CC數收,也可停機車停車格,不用和汽車搶停車位,大家都很快樂。
不管怎麼做都有話說1515151515

我是沒參加啦~

不過...如果..."一切依法一切合法"的話...

又有什麼好丟臉的呢?

donovan0426 wrote:
我只是不想當天騎重...(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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