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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連座


LIN KUN wrote:
選擇大眾運輸代表以...(恕刪)



反串的文章, 可能近幾年已經絕跡, 老師也不教了吧...@@
小弟知錯了...
大家在討論酒駕新法規的同時

是不是應該連肇事逃逸、酒駕拒測也要一併檢討

酒駕重罰當然好,但酒駕出事後很多人為躲避酒駕刑責而選擇逃跑

等警察找上門酒精濃度相對的也退了,跟本測不到

酒駕拒測罰9萬,說實在的很多有錢人跟本不痛不癢

相對的對於沒錢只有爛命一條的人又該如何處置??


花椒伯 wrote:
刑責至少再加倍吧,...(恕刪)


個人認為 喝酒開車就得鞭刑如果撞死人就在加上洗遺體

這樣或許才有嚇阻作用
合理啊,連坐罰其實是給駕駛更大的壓力。

沒有人想要害親友受罰,被親友討厭。

後面還有增加螢光車牌也不錯,讓別人知道可以閃遠遠的。

且警察執法抽查也方便,進而能保護其他人的生命。

simonnavy12345 wrote:
我指的, 就是大眾運輸工具的乘客.
現在不是要小心匪諜就在你身邊嗎?
那欲搭車的乘客不就更有義務要隨時抓酒駕者...^^"

追本溯源, 為啥不敢特重裁罰酒駕本人?
聲東擊西, 圍魏救趙嗎? 這些高大上的委員們真是太妙了...(恕刪)


這根本是兩碼事 , 看來有人要搞烏賊戰抹黑嗎 ?

大眾運輸工具要排除 , 非常合理 . 因為乘客不一定與司機/駕駛 會有甚麼接觸 (ex : 公車司機 , 與 擠滿乘客的公車)

但是別跟我說 那些搭酒駕私人汽車的 , 不知道司機酒駕 ! 且9成9都是認識的 .

到底酒駕致人死傷的 , 是哪一種比例高 : 私人汽車 / 公車 / 計程車 ....??

很明顯是 : 一般私人汽車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贊成
chao0707 wrote:
新聞報導未來酒駕被取...(恕刪)

andrew3688 wrote:
乘客應該知道駕駛有喝吧?


被撿屍的
怎麼會知道駕駛有沒有喝酒...
非常贊成認同!
台灣酒駕已經提高刑責和罰金.但是酒駕事件還是天天上演.只能說治亂世用重典!!

simonnavy12345 wrote:
反串的文章, 可能...(恕刪)

恕我才疏學淺..但我真的看不出有反串的意思= = .....
b093232 wrote:
我認為這些委員腦子有洞,旁邊的要是喝得比駕駛還醉怎麼勸阻?通常被載的也都有喝你認為他們剩下多少判斷力?這樣罰只是增加稅收而已,要就直接關啦!然後吊照!


我跟你想的一樣~
叫一個60%醉鬼 去勸一個10%的醉鬼


一些想當然爾的
真是
腦子有洞
腦子有洞
腦子有洞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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