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eph542266 wrote:你還是要執著在表速...(恕刪) 不是我說的,而是高公局自己說應該依照車輛的時速錶行駛,而我剛剛也致電詢問高公局,那位警員也是說該依照車輛的時速錶,每台車出廠前都必須經過檢驗局檢驗後才能出廠的!
無良工程師 wrote:你自己都說出重點了人家要超車是不能要求你超速 但是可以要求你讓出超車道啊你開在超車道上然後要你後面的車不能超你車?? 這那門子的邏輯? 因為他的邏輯重點建立於自身絕對合法不需讓之前提上也就是中央伍為準!我為準~!在維護個人行駛權宜時卻忘了自己合不合法不是光看自己的錶別人也不是看他的錶當然也不是在"超速"的人車上要執法者依據相關程序設備才能判定但這些其實藉口理由都是假的到最後不要讓不需讓才是真的
frogghoul wrote:但是這也不代表你不塞...(恕刪) 一直在跳針安全距離大師在講別人的時候道理、理由就一大堆自己違規的時候就跟某種動物一樣那要不要PO一下去年自己沒保持安全車距 差點撞到計程車的影片來打臉自己一下還好意思按人家喇叭按那麼久出家人滿嘴佛法 卻一天到晚要跟人家辯個你死我活的
frogghoul wrote:既上次這篇http...(恕刪) 好啊那你被人閃燈被人超車就不要上來討拍啊你也可以選擇去檢舉這個版就讓他安靜下來不然你還想如何呢反正這邊人就是不支持你....法律也沒規定你討拍以後外人一定要支持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