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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被開了一張精美的"轉彎未依規定"

另外不爽可以直接去行政法院簡易訴訟庭打簡易訴訟

根本懶得申訴

申訴是三小

老子都直接去簡易庭打訴訟的

這種東西又不需要經過訴願前置

不然自己看行政訴訟法237-1

才懶得鳥監理所咧

直接去打行政訴訟

nimala1004 wrote:
有待轉區不見的一定要待轉(現在有不少路口普重是可以直接左轉的,
但擔心有些人"不會直接左轉",於是畫了待轉區讓這些人去待轉)...
但是有兩段式左轉的牌子就一定要兩段式左轉!





前面有人說三線道一定要代轉這種觀念也不太對

台北市現在有很多路口內車道沒有禁行機車,也不見待轉標誌,這種時候請直接左轉

不一定要去待轉區

像下圖,松山路內車道沒有禁行機車,一堆機車硬是要靠外面騎,外側都是市場違停五分埔違停

騎內車道多舒爽(目前已經沒有待轉標誌)

上次我有問警察杯杯,如何簡單分辨哪些路口需要兩段左轉!!

杯杯回我說,這是常識你居然不懂,駕照要重考囉。 他說很簡單! 只要單向是雙線道就要兩段左轉! 

因為內線是快車道禁行機車,所以要兩段式左轉~


您好,我是海山分局埔墘派出所員警,該違規地點屬於板橋區三民路二段本所轄區範圍,經了解本所同仁見您於前一路口186巷口疑似對該路段標線標誌不甚熟悉欲駛入禁行機車道欲左轉,已上前告知屬違規行為並請您留意禁行機車道標誌示意您向前直行請勿迴轉,但您於下一路口仍不慎駛入禁行機車道並左轉,因違規事實於同仁面前發生,只能將您攔停於路邊針對您機慢車行駛禁行機車道違規部份予以勸導,另外針對您未依規定兩段左轉部分依規定舉發。
此外您並未出示證件,僅告知部分不完整人別資訊供學妹查詢,警方製單後有請您確認,經您一再檢視並提問多項問題後當下並未反應且簽收,同仁知悉此事也十分意外。
依警方立場申訴是您的權益,建議您仍可依程序進行申訴。民眾若認並未有違規事實皆可依程序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避免遭受損害。
申訴程序中警方除針對製單瑕疵部份予以補正,並會另外提供違規地點現場影相畫面,用以確認製單處罰之違規事項是否明確屬實,並答覆監理裁決機關。
提醒大家行車應遵守交通規則,以確保每一位用路人的安全。

iceage215 wrote:
您好,我是海山分局...(恕刪)


太厲害了,兩造雙方都出現了
這樣可以真相大白嗎
警察杯杯這篇直接完全打臉樓主.
原來已經違規在前,經勸導後又在下一路口違規

一個小路人 wrote:
另外不爽可以直接去...(恕刪)
大家都在說二段轉彎的事.我比較在意你的罰單內容.
且不論警察是否寫錯.簽了就代表你認同內容.但是認同內容後如果無聊去監理單位申訴其他問題.那是不是會變成冒用他人身份意圖規避.
問問所有被開過罰單的人好了.無論是否帶證件.警察第一件事就是會看車牌號碼.再來就是問身分證號碼查是否有駕照(有健保卡其他可證明身分的證件).抄錄然後寫罰單.最後請違規人簽名確認
要做到姓名寫錯.車號也寫錯.簡直是不可思議. 最後你還簽字??

至於什麼店家天棚擋住標誌牌..標誌牌位置在天棚下方.騎車一定看的到.開貨櫃車的也看的到..




如果你對罰單有異議.印象中最下方有開單單位和開單人的姓名.可以打電話或是親訪分局.但是你可能會得到更多其他問題



pwwang wrote:
我比較好奇的是:
罰...(恕刪)

合20B wrote:
再來針對駕駛人姓名以...(恕刪)
iceage215 wrote:
您好,我是海山分局埔墘派出所員警,該違規地點屬於板橋區三民路二段本所轄區範圍,經了解本所同仁見您於前一路口186巷口疑似對該路段標線標誌不甚熟悉欲駛入禁行機車道欲左轉,已上前告知屬違規行為並請您留意禁行機車道標誌示意您向前直行請勿迴轉,但您於下一路口仍不慎駛入禁行機車道並左轉,因違規事實於同仁面前發生,只能將您攔停於路邊針對您機慢車行駛禁行機車道違規部份予以勸導,另外針對您未依規定兩段左轉部分依規定舉發。
此外您並未出示證件,僅告知部分不完整人別資訊供學妹查詢,警方製單後有請您確認,經您一再檢視並提問多項問題後當下並未反應且簽收,同仁知悉此事也十分意外。
依警方立場申訴是您的權益,建議您仍可依程序進行申訴。民眾若認並未有違規事實皆可依程序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避免遭受損害。
申訴程序中警方除針對製單瑕疵部份予以補正,並會另外提供違規地點現場影相畫面,用以確認製單處罰之違規事項是否明確屬實,並答覆監理裁決機關。
提醒大家行車應遵守交通規則,以確保每一位用路人的安全。
...(恕刪)

哈哈哈
警察直接出來打臉

前面就說了嘛
一定是故意亂報資訊簽錯名的囉

違規人愛亂凹
一點都不意外囉
virtualbay wrote:
針對以上討論的幾點我統一做回覆
1. 這個路口待轉格不大,也是小巷子,上下班時間通常待轉格都會滿出來
對就是滿到會停在待轉格外影響要右轉進入巷子的車輛,要不然就是凸出來在馬路上我並不覺得這樣有比較安全
所以,寧可繳600在這裡我還是會繼續直接左轉


樓主明明自己就很懂還明知故問
也表明不會去兩段左轉了
大家可以回家吃飯了

iceage215 wrote:
(恕刪)...
1. 於前一路口186巷口疑似對該路段標線標誌不甚熟悉欲駛入禁行機車道欲左轉,已上前告知屬違規行為並請您留意禁行機車道標誌示意您向前直行請勿迴轉,
2. 但您於下一路口仍不慎駛入禁行機車道並左轉,因違規事實於同仁面前發生,只能將您攔停於路邊針對您機慢車行駛禁行機車道違規部份予以勸導,另外針對您未依規定兩段左轉部分依規定舉發。
3. 此外您並未出示證件,僅告知部分不完整人別資訊供學妹查詢,警方製單後有請您確認,經您一再檢視並提問多項問題後當下並未反應且簽收,同仁知悉此事也十分意外。
...(恕刪)


virtualbay wrote:
(恕刪)...
寧可繳600在這裡我還是會繼續直接左轉
...(恕刪)


原po這種會明知故犯的人果然是不能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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