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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身佔停車位還嗆人

陽光野郎 wrote:
如果是我朋友要開車來,我會先跟他說附近不好停車,看他要不要搭車來,如果不得不開車來,我會先幫他想好要停附近哪個停車場,而不是跑去用人佔停車格

你這朋友一看就不及格
應該是你的車位讓給朋友
你自己去找車位
懶王與艾瑞克為01認證HTC頭號酸手!
ktt823 wrote:
另外違規問題 違停當然有 但絕不會在鬧區 用餐時間 前提也是將附近停車場繞過一輪後

還被拖吊過兩次呢 真沒什麼好說的就是反省自己為什麼不早點來找車位?

我只能說我從沒人讓人幫我佔位 也從不並排

今天我就在這事發處不遠的公有停車場等了半小時 所以心有戚戚焉吧!?

為啥要等半小時
就是因為被拖過兩次
懶王與艾瑞克為01認證HTC頭號酸手!
對提案多買車位或坐大眾交通工具的,我真是除了想笑也沒啥能說了!
有以上機會哪能淪落到今天討論這狀況呢?案例就是針對開車搶車位的嘛!

而對只講法條不能體諒他人以和為貴的人,那就請依法辦理啊。
結果大家也都看到了。

看多了政客法匠玩弄法條了。結果社會並沒有比較和諧啊!

NorthStar - Mobileholic, Drunkard of 3C - Computer, Cigarette & Cafe

andy1228 wrote:
今早在路旁準備停車...(恕刪)


唉呦帥哥內~ 媽我在這

NorthStar wrote:
能化解針鋒相對感覺挺好!

我是有被幫過,換個角度以人幫佔車位者思考體諒。
有相對機會,我可能也會幫友人這個忙!
這反而絕非自私,沒道德,沒公德心。以人優先看先來後到!

而評估成本,不只罰金多寡,請問像樓主的處理,
與人起衝突,叫警察,花了多少時間?結果呢?
反之要是已有人佔就繼續找,
停別處,沒衝突,沒浪費時間,沒勞動警察。
哪種處理展現的是社會和諧?...(恕刪)



閣下是否本末倒置了
社會要和諧,當然就是要用法律規範這些自私的人不再違法,社會才會沒糾紛沒衝突沒勞動警察啊
社會和諧不是任由自私的人違法,再讓守法的人讓步不去計較
哪天你的權益被侵犯了,你會為了社會和諧忍氣吞聲??

mingchun_lee wrote:
看引擎蓋就知道你的車...(恕刪)



這你也看的出.配服佩服~~


NorthStar wrote:
能化解針鋒相對感覺...(恕刪)


我的理想可能比較崇高不切實際

我在想今天我或者樓主叫警察的時間花一次

也許就多少幾個會這麼做的人 避免的是下一次兩個更衝的人直接幹架起來

贊同我論點的如果是大多數 那可能這占位的事情就沒有了


今天看到描述日本KFC的一篇文章

幫你密封炸雞 絕無味道溢出 方便你搭車時不會干擾別人

自私如我 卻覺得皮會軟掉


只能說同一塊土地的人價值觀的同步率越高 大家都會越開心

你的論點我懂 大家都很有耐心互相等 如同沒有畫格子的停車場

但太難了 如果這是我跟你兩個人的產業 那我覺得你的規則亦無不可

我只能人性本惡的方向去想

題外話一下,新北市這邊還有用重機佔位子的人呢!!!巷弄停車位不用付錢,上班時間停重機在格子裡,下班再停車騎重機回家。以月租停車費用來算的話,重機1000~1500,汽車3500~4000,他平均每個月就省下了將近5500元了。

台北市停車格規定一格可停1台以上重機,新北市卻限制一格停一台,才會讓這亂象發生!!!
AYIYA wrote:
你這朋友一看就不及格
應該是你的車位讓給朋友
你自己去找車位



你又知道我有沒有車位可以讓我朋友停了?

我只是按照他假設的情況來回應,他都要出去人身佔車位了,不就代表他假設的狀況是他也沒車位可以給朋友停?

你有什麼事嗎?

NorthStar wrote:
我對貼法條的網友表...(恕刪)


你問哪條法條,網友PO給你看,明顯是違規,是錯的,但你還能厚臉皮的說不以對錯看這爭議??很抱歉,不是你認為怎樣就怎樣,這事件明顯是違規,有對錯,只有自私、目無法律的人才會在那說寧可讓他罰,那請問其他人的權益呢??還是你只想到自己??

所以結論就是因為罰則輕,我就可以不鳥法律,就可以自私,不鳥其他人的權益,阿不就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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