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au25 wrote:
這是要拚第一次人類衝擊嗎?
而且無法保證不會有第二次人類衝擊;
你說的第一次衝擊,其實那是警察飛車追逐歹徒時,能強制讓逃逸車輛失控停下,但故意撞擊的警方不會有重大損失技巧的變形。
(故意由後側方斜向推撞逃逸中車輛,強制對方失控。
一般來說逃逸車輛被撞後,會直接出現救不回來的失控,去撞護欄算輕微,直接翻滾不少見。
警方頂多是前保、頭燈跟葉子版有破損)
跟警匪追逐狀況不同的是,剪線車是自己移過來碰撞,已方(被剪線這一台)是直線前進,並沒有故意去撞剪線車。
也就是說已方本身是重心更穩定,且不是引起碰撞的一方。
在有ESP/VSC等設備的輔助下並不太容易失控,是這樣將一定會有的損失降到最小的自保技巧。
只要注意不要去撞到因為擦到已方車頭,而很可能已經失控,甚至可能正在翻滾的剪線車就好。
(剪線車是SUV,基本上剪線中屁股被反彈一下就滾定了...
換句話說已方損失頂多少許擦傷,需要局部板金烤漆跟更換頭燈,剪線方最少是大撞且氣囊全爆,很可能損失是從車子直接報廢起跳。
聽起來很殘忍,但這是自我防衛駕駛

另外就肇事責任上,已方直線前進,肇責上本來就佔優勢。
而且剪線方在行車紀錄影像中,沒有明顯的方向燈號是一個大問題,肇責判斷上更加吃虧。
而且這是剪線方超車不當,因此也不會有已方「未保持安全距離」的問題
要用「應注意未注意」這一條無敵條款,這狀況下也太牽強。
畢竟影像中明顯是對方超車後,馬上無預警、未保持安全距離下且疑似未打方向燈直接切進來,這要怎麼注意?
直接踩死煞車的話,萬一失控撞上護欄(類似影片狀況),逃逸的剪線車不但受損輕微,還可以扯那是已方自撞。
接下來就很有得吵了....
以上是個人在這種狀況下的防禦駕駛看法,不一定是對的,歡迎討論。
PS:高速下踩煞車+急轉向=失控。
就算不急轉向,車前方被推撞也是很容易失控。
然後你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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