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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寶又來了.撞行人還輾過去!


ENZO55128880 wrote:
影片連結原影片被刪...(恕刪)


馬路如虎口......

就算你有絕對路權,

遇到三寶...

你的路權永遠比三寶小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這位阿婆也太op了,就算過斑馬線也要注意來車,怎麼感覺好像行人走在斑馬線上就是無敵狀態

look820105@yahoo.com.tw wrote:
這位阿婆也太op了,就算過斑馬線也要注意來車,怎麼感覺好像行人走在斑馬線上就是無敵狀態



希望這種事不會讓你本身或親人遇到。

若遇到也希望你能保持相同態度。
看到很多人在表達交通意見時都會談到 "禮讓", 這也難怪, 過去政府從沒停止過宣導禮讓, 我個人不是很苟同 (當然坐公車捷運讓座例外). 實際上, 交通要講的是順序規則, 也就是路權, 輪到你走時別遲疑, 該你停時你就別走. 每個行人, 每部車照著號誌走, 交通自然順暢.

禮讓在美國或歐洲郊區人口少, 車子少的地方或許行得通. 在人口多的都市里, 意外隨時會發生. 如果禮讓行得通, 我們就不會需要紅綠燈來建立交通規則.

這次的車禍是交通號誌設計問題, 行人綠燈亮時, 就該禁止所有車輛穿越該斑馬線!

look820105@yahoo.com.tw wrote:
這位阿婆也太op了...(恕刪)

阿婆??
影片中被撞的小姐年紀應該不大吧?
能看成阿婆,你也太OP了...
這駕駛根本是巷子內的~知道撞死人比撞傷人賠得要少~

撞到後先補油門,前輪輾過不夠保險再補上後輪,結束後下車檢查

發現人還在動,趕緊移動她,看能不能利用斷掉的骨頭刺破內臟。
amanti88 wrote:
看到很多人在表達交通意見時都會談到 "禮讓", 這也難怪, 過去政府從沒停止過宣導禮讓, 我個人不是很苟同 (當然坐公車捷運讓座例外). 實際上, 交通要講的是順序規則, 也就是路權, 輪到你走時別遲疑, 該你停時你就別走. 每個行人, 每部車照著號誌走, 交通自然順暢.

禮讓在美國或歐洲郊區人口少, 車子少的地方或許行得通. 在人口多的都市里, 意外隨時會發生. 如果禮讓行得通, 我們就不會需要紅綠燈來建立交通規則.

這次的車禍是交通號誌設計問題, 行人綠燈亮時, 就該禁止所有車輛穿越該斑馬線!...(恕刪)

法規也用“禮讓”這說法(只是沒禮讓要罰錢)。
路權的建立不一定要透過交通號誌(至少有標誌、標線及號誌,以及法規規範..),遇到行人行經斑馬線時,台灣的交通法規已經明定「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48 條及《道安規則》第103 條等規定,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均應減速慢行,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走在行人穿越道或斑馬線上有優先權,車輛行經時若未禮讓,可開罰3600元。」
影片中的第一輛左轉車沒禮讓行人已經違規,只是第二輛更誇張(撞了,還輾過去)。
(我們不能因為那些沒讀好交通規則(或是故意違反交通規則)的人,去說號誌設計有問題。)

這讓我想到之前看的一段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k50um9qmCs
0:00~0.09: (雖然行人也偏離了斑馬線)但是我看那機車騎士的(自己以為)交通規則應該是他的路權比過斑馬線的行人大..
台灣駕駛的觀念真的很奇怪,難怪交通會亂真的不是沒有原因...

為什麼行人要禮讓汽車?
為什麼行人要禮讓汽車?
為什麼行人要禮讓汽車?

行人綠燈走在行人穿越道上,這是「絕對路權」,所有駕駛都必須禮讓...

如果在國外,就算停紅燈時越線讓行人感受到威脅,阿兜仔直接拍你引擎蓋抗議...

如果車輛綠燈右轉、行人也是綠燈,車輛必須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台北市針對這一點已經開始嚴格取締)

如果連禮讓行人這麼基本的道理都不知道,請這些「三寶們」千萬不要到國外開車自駕,因為這種駕駛方式不僅會被開單,而且非常丟臉...

在這次事件中,行人不是三寶、汽車駕駛才是標準三寶...
不是會有一種人最喜歡說

"用生命捍衛路權"

"如果是大車就爆醬了. 大車最多死角了."

啊~ 那些人都龜去那裡了?

事實證明, 事故的發生, 幾乎都是駕駛人的疏忽, 不要再怪罪受害者了.

哈,你懂我的意識耶! 感動 可是應該很多人會遇到才對!

elvisjulia wrote:
內行的,的確會這樣...(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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